穗增正府规字〔2026〕1号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果老街打造青年创业基地创业奖补措施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正果老街打造青年创业基地创业奖补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正果镇人民政府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承办部门:正果镇党群服务中心,电话:82810977)
正果老街打造青年创业基地创业奖补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青年创业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镇农文旅资源优势,以正果老街为核心载体,吸引和扶持青年人才来我镇创业发展,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激发镇域经济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奖补措施。
第二条【资金来源与管理】
本措施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执行,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章 补贴项目、对象与标准
第三条【一次性创业奖励金】
(一)补贴对象:2026年1月1日后首次在正果老街范围内创办经营实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青年创业者(年龄在18-45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奖励金。同一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补贴。
第四条【创业带动就业奖励金】
(一)补贴对象:2026年1月1日后在正果老街注册成立,招用员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主体:
与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补贴时招用员工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二)补贴标准: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该创业主体一次性5000元/人的带动就业补贴。单个主体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限制条款: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其他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得再次申领本项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仅允许其中一家企业申请本项补贴。
第五条【活动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正果老街举办技能培训或文化沙龙活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活动主题与创业、技能提升或本地文化推广相关;
活动规模达到每场不少于30人(以签到记录为准);
活动实际引流人数不少于150人(以老街入口当日人流统计数据或活动现场签到数据佐证)。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每场5000元基础补贴;
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通过活动直接带动创业(以在正果老街新注册营业执照为准,且创业者需提供参与活动的证明材料)的,每带动1个创业项目,在基础补贴上追加1万元带动创业补贴,单个活动追加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限制条款:同一主体每年申请本项补贴不超过3次,活动内容不得重复。
第六条【1年期免租铺位扶持】
(一)扶持对象:经评审通过,入驻正果老街指定区域的青年创业项目,需同时满足:
创业者年龄在18-45周岁;
项目符合正果老街产业定位(重点支持非遗传承、农文旅融合、数字农业、文创等业态);
承诺在正果老街持续经营不少于1年(扶持期满后)。
(二)扶持标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现有铺位资源,匹配30-150平方米的店铺,给予最长1年的免租金使用权。免租期限自签订入驻协议之日起计算,扶持期内仅免收租金,水电、物业等杂费由创业者自行承担。
(三)评审规则:由正果镇配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团区委、区文广旅体局、区国资局等部门代表及行业专家,按照“公开申报、公平评审、择优扶持”的原则,从项目可行性、创新性、带动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1年期免租青年宿舍】
(一)扶持对象:在正果老街创业的青年创业者(年龄18-45周岁),及由该创业实体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青年员工(年龄18-45周岁)。
(二)扶持标准: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提供最长1年的免租青年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具体房型根据申请人数统筹安排。免租期限自入住之日起计算,扶持期内免收租金,水电、物业等杂费由入住人员自行承担。
(三)分配规则:按照“先申请先分配、优先保障创业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入住人员需签订《宿舍使用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退出机制。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八条【申请程序】
(一)发布通知:由正果镇政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老街公告栏等渠道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二)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正果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正果镇青年创业扶持申请表》(统一制式);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字);
申请不同补贴项目需补充的材料:
一次性创业奖励金:在职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金: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员工身份证明;
活动补贴:活动方案、签到表、人流佐证材料、带动创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免租铺位扶持:项目计划书、创业者学历证明(如有);
免租青年宿舍: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员工申请时提供)。
(三)初审:正果镇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环节,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
(四)评审与公示:对需评审的项目(如免租铺位),由评审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对无需评审的补贴项目,由正果镇政府进行审核。评审或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正果镇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批与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正果镇综合服务中心审批,镇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免租铺位、青年宿舍等扶持措施由相关部门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享受扶持政策的创业主体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措施规定使用补贴资金及扶持资源,不得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二)享受免租铺位扶持的创业主体,需在扶持期内正常经营,若提前退出或违反经营承诺,需按实际使用期限补缴租金;享受免租青年宿舍的人员,若提前离职或创业失败,需在15日内办理退宿手续。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或扶持资源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全部资金及资源,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失信行为依法认定并予以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生效时间与有效期】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内,若遇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