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陈 ,男,汉族,身份证号:310 ,住上海市 ,代理人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佛山市 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 ,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仲裁请求:
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补偿金 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 年9月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销售经理岗位,并任被申请人上海分公司(已注销)负责人。
20 年6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 年2月28日解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补偿金 元。
此后,被申请人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10月31日分别向申请人支付了 元、 元。至今,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补偿金 元,申请人多次追问,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
综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裁如所请!
此致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24年12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