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6〕2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好维护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编制了《广东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准确理解《示范文本》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指导,稳妥有序推动《示范文本》应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