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提出命令申请书
申请人:马 ,女,汉族,身份证号:440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 ,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 ,联系电话:020 。
法定代表人:张 。
请求事项: 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 有限公司提交其保存的与申请人 于2008年1月1日、2011年7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已由贵院受理。
因被申请人在仲裁阶段否认申请人提交的2011年7月1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申请人记得被申请人保存的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中填写的“是”管理类,这2份《劳动合同》的内容及真实性与案件审理需要查明的事实紧密相关,且这2份《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申请人保存一份,另外一份是在被申请人控制之下,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前述申请,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