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协议
甲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退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丙三方此前于2025年 月 日共同设立[合作店铺名称](下称“合作店铺”),现因丙方个人原因,提出退伙申请,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丙方退伙。为明确退伙相关事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之规定,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伙基本情况回顾
(一)三方此前约定的合伙出资及比例:
甲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合作店铺总出资比例的40%;
乙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合作店铺总出资比例的30%;
丙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合作店铺总出资比例的30%。
(二)合作店铺目前仍在使用的字号“[具体字号名称]”,系丙方在加入合伙前已合法拥有并使用的店铺字号。
二、退伙约定
(一)三方一致同意,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作店铺,不再享有合作店铺的合伙人权利,也不再承担合作店铺的合伙人义务。
(二)退伙后,合作店铺的合伙人变更为甲方与乙方,双方后续的合伙出资比例、权利义务、经营管理等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与丙方无关。
三、投资款退回及分红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丙方一次性退回全部投资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因合作店铺设立时间较短,尚未盈利,丙方确认无须分配合作店铺设立时间至今的利润。
四、债权债务处理
(一)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合作店铺的债权债务情况已进行全面、清晰的核算。
(二)对于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合作店铺已确认的债权,由甲方与乙方共同享有,后续债权的回收、分配等事宜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与丙方无关;对于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合作店铺已确认的债务,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承担,后续债务的清偿、纠纷处理等事宜由甲方与乙方自行负责,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若本协议生效后,发现存在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未被三方发现或遗漏的合作店铺债权债务,仍由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或承担,丙方不享有该等债权,也不承担该等债务。
五、字号使用及费用支付
(一)甲、乙双方确认,因合作店铺目前仍需继续使用丙方所有的“[具体字号名称]”,经三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在丙方退伙后,继续使用该字号,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具体截止日期 / 无固定期限,若为无固定期限则注明 “直至甲、乙双方书面通知丙方停止使用之日止”]。
(二)作为使用该字号的对价,甲、乙双方应每月共同向丙方支付字号使用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三)字号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应在每月的 [5] 日前,将当月的字号使用费一次性支付至前述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六、保密义务
(一)三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伙期间知悉的合作店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策略、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
(二)非经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或合作店铺的商业秘密。本协议终止后,各方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
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作店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三方确认,本协议是对三方退伙事宜的完整约定,取代了此前三方就退伙事宜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