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甲方:ZZZZ(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乙方:罗XX,身份证号:441,联系电话:
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劳动争议事宜,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并共同向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
一、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6月20日解除,甲方无须按照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天劳人仲案〔2025〕号案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元(大写:),乙方认可前述款项已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全部工资、提成、产假工资、奖励假工资、生育津贴、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年休假工资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的全部费用。
前款约定款项支付时间为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穗天劳人仲案〔202 〕号仲裁调解书当日。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户名:罗 ,开户行:招商银行 ,账号:6214 。
三、本协议签订后,除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外,甲、乙双方一切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终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实体权利、诉讼权利、劳动仲裁申请权,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民事、行政责任。
四、本协议为甲、乙方完全自愿签订,乙方已经知悉本协议不违反其本人意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甲、乙双方已经充分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不存在重大误解且均认为本协议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由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手印):
2026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