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举证申请书(买卖合同)

2024年2月22日15:34:26其它申请书2字数 394阅读1分18秒

延期举证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李 ,男,汉族,身份证号:340 ,住址:广州市荔湾区。

 

申请请求:

请求将被告的举证期限延期至2024年3月10日。

 

申请理由:

原告东莞市 有限公司诉被告李 (下称“本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973民诉前调 号,本人于2024年2月7日收到贵院短信送达的案件材料。

因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17日为春节放假,另本案买卖合同涉及的交易时间为2017年至2020年,距今较为久远,本人在短时间内找齐交易相关证据材料、微信聊天记录(已更换手机)等材料较为困难,本人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

故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延期举证,请求将举证期限延期至2024年3月10日,以便本人充分收集、整理并提交相关证据。

特此申请,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