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  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 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依法惩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规范此类案件办案程序、标准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