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将地下车库私改仓库 被罚3万元

2016年7月30日09:57:14行复行诉来源:深圳晚报8,054字数 451阅读1分30秒

[摘要]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3万元。

地下车库擅改仓库仓储公司被罚3万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崔晓丹 通讯员 潘惠兰 潘佳荣) 日前,深晚记者从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龙华新区一仓储公司因将小区地下车库擅自改为仓库,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3万元。

日前,龙华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接群众投诉,称位于辖区民治街道星河丹堤小区负二层地库被改为仓库。消防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经核实发现反映情况属实,小区负二层地下车库被深圳市一海投资有限公司擅自施工更改为仓库。据介绍,仓库使用面积为130平方米,共设38个迷你仓,每个仓间面积约3平方米,主要用于储存被子、服饰、纸品等各类物品。消防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地库还存在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以及其他自动灭火系统等隐患以及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被消防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3万元。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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