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20150301起实施) 2015年3月17日10:56:50规范性文件7,058字数 163阅读0分32秒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5〕4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3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4日 点赞 http://www.chengenghua.com/6054.htm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