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于2026年7月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通讯表决通过,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有任何修改建议,请点击此处反馈) (转载声明:本指引由上海律协统一组织编制,请在本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发...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使用人工智能(AI)辅助执业操作指引(2026)(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深圳市律师行业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范融合,鼓励律师合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防范潜在执业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