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网址大全

陈庚华律师 陈庚华律师

智执 | 劳立方 | 刑立方

  • >>首页<<
  • 法律法规
  • 劳动用工
  • 仲裁诉讼
    • 劳动仲裁
    • 民事诉讼
    • 行复行诉
    • 刑事诉讼
  • 强制执行
  • 法律文书
    首页追加被执行人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例8则

    文/桂芳芳 来源/佳和家事(lawyer666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资产混同、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等情况,法院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这对...
    04月05日强制执行13,924追加被执行人
    阅读全文

    变更、追加执行主体必须把握的79条审查规则(附最高院案例)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ilawyer(xzx_lawyers),作者:徐忠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机构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直接裁定变更、追加执行主体,变更、追加执行主体包括变更、追加申请执行人...
    01月22日强制执行9,557强制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
    阅读全文

    广州劳动律师:可以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情形

    1、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 2、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07月14日强制执行7,479变更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人
    阅读全文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H,女,汉族,身份证号:441481XXX,住广东省XXX市XXX,代理人联系电话:13433995541。 被执行人:D,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XXX,现办公地址:广州市天...
    06月02日执行文书10,845失信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
    阅读全文

    最新文章

    • 2025广州社平工资14311元/月 2025广州社平工资14311元/月 07/15 804
    •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告 07/13 500
    • 关于发布《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的公告 关于发布《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的公告 07/08 712
    • 2025年广东社平工资:12138元 2025年广东社平工资:12138元 06/29 3,167
    • 韶关市户籍管理实施意见(韶府规〔2026〕1号) 韶关市户籍管理实施意见(韶府规〔2026〕1号) 06/17 1,402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离职前回款的销售提成应当发放 成功案例:代理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一审改判 成功案例:代理交通事故工伤劳动者胜诉 成功案例:劳动者因公司无法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获经济补偿

    热门标签

    分红 LPR 加班费 陈庚华 高温津贴 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 房地一体 女职工 索赔 监狱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工伤 劳动合同 职业病诊断 罚款 民间借贷 劳动仲裁 人身安全保护令 房产中介 失业保险 司法鉴定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计算基数 生育保险 失信被执行人 最低工资 受案范围 共有产权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金 外嫁女 限购政策 社平工资 司法解释 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保险 定金

    今日推荐

    • 人社部: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高原反应不属于无法预料的“意外”情形,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
    • 0009:婚后购买的房子没还清房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生育“二孩”女职工可享哪些待遇?
    • 韶关市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
    •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燕罗派出所地址电话
    • 工伤纠纷处理实务简析
    • 待岗员工也有权得到达标生活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入职登记表、保密协议能否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小红书:陈庚华律师 | 抖音:陈庚华律师

    劳立方 | 广州劳动律师 | 工伤职业病律师

    智执 | 广州执行律师 | 终本恢复执行

    刑立方 | 广州刑事律师

    韶关乐昌陈庚华律师:13433995541

    粤ICP备16002900号-1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368号
    • 目录
    • 陈庚华律师

      本页二维码

    法律咨询

    主题发布
    电话、微信:13433995541
    微信

    微信咨询

    QQ咨询

    1343399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