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查封的金额应限于保全裁定确定的范围

2021年12月13日20:27:12执行案例2,417字数 208阅读0分41秒

保全查封不同于执行查封。执行查封的金额可以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金额加上执行过程中增加的债务利息以及执行费用,但保全查封的金额应限于保全裁定确定的范围。保全申请人要求将诉讼中增加的债权金额纳入保全范围的,应当在申请保全时提出。申请保全时没有提出,保全裁定作出后要求按照裁定保全金额加上诉讼中增加的债权金额作为查封金额的,缺乏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2019)粤执异1号,合议庭:胡志超(承办人)、杨明哲、蒋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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