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劳动仲裁申请书(非法用工)

2025年8月22日14:25:27劳动仲裁申请书2字数 643阅读2分8秒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李 ,男,汉族,身份证号:450 ,住广西 ,代理人联系电话:134 3399 5541。

法定代理人:饶 ,女,汉族,身份证号:450 ,住广西 ,代理人联系电话:134 3399 5541。

 

被申请人:东莞市 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 ,住所地:广东省 ,联系电话:136 。

法定代表人:谢 。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的工资6183.33元;

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赔偿金133452元、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的生活费31573.41元。

以上仲裁请求金额合计17120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24年2月24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啤机操作岗位。

2024年4月17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车间操作冲床时被机器压伤左手。因申请人未满16周岁,2024年6月14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被申请人为非法用工,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赔偿。2025年1月15日,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申请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

综上,因被申请人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赔偿等相关费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裁如所请!

 

此致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25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