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 ,男,汉族,身份证号:441 ,住址:广东省 ,代理人联系电话:139 。
被告:广州 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 ,联系电话:020- 。
法定代表人:张 。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交通费300元、护理费1500元、营养费500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87766.4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8310.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20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以上第一项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31376.90元(暂按伤残等级十级计算)。
事实与理由:
2016年6月12日,原告入职被告处,任机修杂工。
原告满60岁之前,即2019年1月前,被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原告工资,此后,被告通过现金发放原告劳务费用。
2021年9月9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左前臂被砂轮机割伤。2021年9月27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被斗车上的钢板砸致右足骨折。2022年3月14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被下料斗撞伤致右肩胛骨骨折。被告仅支付了原告三次受伤的全部医疗费用,但未支付其它赔偿款项。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2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