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城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强制撤离现场的相关规定

2015年9月26日13:25:34地方法规3,695字数 720阅读2分24秒

为解决因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轻微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拥堵,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依据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韶关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公通〔2013〕7号)的要求,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凡在曲江区城区范围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强制撤离现场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9时。在曲江区城区范围内发生适用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报案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方自行对现场拍照,并互验证件和互留联系方式后迅速撤离现场,前往曲江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接受处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提供交警查勘、定责,保险定损、一站式理赔服务。

二、适用的范围:曲江区城区范围内(一中队的辖区),其他道路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参照执行。

三、两车以上(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适用快处快赔:

(一)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车辆能够自行撤离现场;

(三)事故成因、基本事实清楚;

(四)事故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

(五)各方车损均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

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地址、联系电话: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13号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三大队大院内,联系电话:0751-6661933。

快处快赔服务点人员工作时间: 8:00至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9:00至17时。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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