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中车进水 佛山女车主一审获赔3万

2016年4月14日11:03:54合同纠纷4,748字数 1352阅读4分30秒

[摘要]唐女士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却一直被拒绝。

近日大雨连连 法官建议车主加买涉水险

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这两天,狂风暴雨席卷而来,车主们有没有想过,如果爱车进水受损怎么办呢?去年10月,遭遇风雨吹袭,唐女士在爱车涉水受损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可保险公司却以“不属于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付,她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禅城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唐女士保险赔偿款3万余元。

遭遇暴雨 车子涉水突然熄火

去年10月5日凌晨时左右,“彩虹”强台风期间,唐女士驾车经过西樵执信中学路段时,车辆因路面积水而突然熄火。在救援人员的指导下,唐女士和同伴将车子推到路边,该车没有再次启动。随后,车主唐某致电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报案,但保险公司却以报案人多和路面堵车为由,没有赶到现场,仅要求车主拍摄照片发送给他们进行理赔。

之后,4S店派救援车辆到场,将车拉回4S店维修。唐女士为此支付维修费、拖车费等共3.2万余元。此后,唐女士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却一直被拒绝。于是在今年2月,唐女士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禅城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庭审中,唐女士认为,在暴雨的天气下驾车涉水行驶所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五条约定的保险责任中“暴雨”、“台风”的情形,保险公司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未投保涉水险不赔

对此,保险公司认为,唐女士的车损应该适用机动车损失险第九条第五款:“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的免责事由,根据条款约定,该情形属于涉水损失险范围,不属于机动车损失险范围,而唐女士车辆未在该司投保涉水损失险,故保险公司不应负赔偿责任。

法院:暴雨影响应属车损险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之处在于机动车在极端天气下发动机受损究竟属于车损险还是涉水险;受损赔偿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而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的约定:因暴雨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有证据显示事故当天在当地的降雨达到了暴雨级别,车主唐女士的车辆发生事故基于暴雨所致,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据此,禅城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唐女士保险赔偿款3万余元。

支招:

如条件许可可买涉水险

法官提醒,近日大雨连连,万一车辆被浸泡,车主千万别动车辆,要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保险,因为保险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申报。在报完保险后,也不要启动车辆,应该呼叫拖车救援。

法官还指出,经常有车主说死火后就把车停在原地,没有二次启动发动机就坏掉了,但一般这种说辞不会被保险公司或专业事故鉴定机构认可,没有二次启动是不大可能导致发动机进水坏掉的。对于这种人为操作导致发动机进水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法院一般也会采信鉴定机构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免赔。所以,车主切记车辆被浸泡后不要二次打火。

“如条件许可,建议加买一项涉水险,因为所谓的全保并不包括涉水险。 ”法官提醒,车辆进水后应尽快联系维修,而不是先晾一晾,因为一些电子元件如果沾水后没有及时清洁,有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的损害,且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人为拖延未修理而导致的扩大损失拒赔。同时,留一份当天的有天气状况记载的报纸或可以说明当日天气的证明,以备以后的不时之需,而这可上气象网站查询后打印。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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