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方案 2016年6月8日印发

2016年6月9日10:23:20强制执行4,324字数 2639阅读8分47秒
2016年6月8日,广东高院印发了《全省法院“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以“双清双战”(清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存案、向“老赖”宣战、向执行难宣战)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全文予以刊发。
 
广东法院“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我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进程,结合当前实际,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以“双清双战”(清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存案、向“老赖”宣战、向执行难宣战)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8月,共三个月。
二、工作目标
1.执行案款基本清理完毕;
2.执行存案下降50%以上;
3.依法分期分批惩戒和制裁一批“老赖”;
4.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具体任务
(一)认真清理执行案款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的通知》和省法院《全省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力争到8月底,各级法院应该清退的执行款基本清退完毕,确实无法清退的执行款全部录入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
2.完善执行款管理制度。8月底前,执行款账目清晰、案款一致;无法查证是否属于执行款以及案号、被执行人不明的执行案款均已特别标示并得到妥善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工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执行款退付完毕才能归档结案的制度基本建立。
3.解决疑难问题。研究执行款性质、执行款权属、执行款利息归属等实务问题,探索无主案款处理、委托发放执行款等工作的方法和程序,及时解决执行款支付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二)突出抓好执行清案
1.贯彻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全省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执行办案,千方百计减少存案,力争到8月底,各级法院以5月底存案量为基数,未结案件数量下降50%以上。
2.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在加快办案进度的同时提升执行质效,力争8月底前,全省法院有财产案件实际执行率超过70%,标的到位率超过60%。
3.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公开,强化执行救助,减少执行信访,力争8月底前,执行信访率不超过千分之3。坚持风险评估,注重执行安全,不因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因执行不规范和工作失职引发意外事件。
(三)制裁、打击执行“老赖”
1.强化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2.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运用。对拒不报告和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和执行法院“躲猫猫”、“玩失踪”的被执行人、转移、隐藏、挥霍财产以及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或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3.强化对拒执罪的追究。对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同时积极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法律,引导其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地区,都要有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例。
(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1.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工作纲要和省法院实施意见,做好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规定动作。
2.结合本地执行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制订本地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确保各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都有本地亮点、本地经验。
3.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到月,狠抓工作落实,既坚持总体上统筹兼顾,又注重分阶段重点突破,确保8月底前,各地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发展。
(五)加强执行宣传
1.举办新闻发布会。8月底前,各中院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可以集中宣传悬赏执行、制裁“老赖”或者集中发放执行款的案例、事例,也可以综合宣传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或推进解决执行难的情况。新闻发布会除发布新闻通稿、典型案例外,还要安排答记者问。
2.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座谈会。8月底前,各中院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对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宣传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的情况。
3.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做好优秀执行法官、执行典型案例、执行法律政策、法院执行动态的日常宣传工作,使执行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和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要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法院龚稼立院长的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最高法院工作纲要和省法院实施意见上来,把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作为六到八月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措施,既增强纪律性,又发挥创造性,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我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初战告捷。
(二)强化信息报送
分阶段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总结。6月25日前,各中院对本辖区法院4-6月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送省法院,省法院执行局对全省情况总结、上报。做好“夏季执行大会战”的总结宣传。各级法院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的情况要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清理执行案款的情况要向检察院通报。各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夏季执行大会战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要及时向省法院执行局报告, 清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存案、清理党政机关积案和制裁“老赖”的数据每月一次向省法院执行局报告。
(三)坚持统筹兼顾
全省法院要把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和审执分离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司法改革促进“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的开展,通过“夏季执行大会战”检验司法改革的效果。在司法改革中绝不能削弱执行队伍尤其是执行实施队伍的力量,绝不能影响执行案件尤其是执行实施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案效率。在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中,要做到精心组织、科学调配,统筹兼顾、互相促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发挥示范作用
广州中院、深圳中院、东莞第三法院、中山第二法院四个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提前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积极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带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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