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宗六百余万元的案件

2016年7月14日19:05:05强制执行3,1981字数 828阅读2分45秒
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地奔波,仅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快速执结了一宗六百余万元的案件。6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专门从无锡赶到惠州中院,向执行局领导和办案人员送上“执法为民、维护正义”的锦旗,对法院快速执行表示感谢。
该案系博耳(无锡)电力成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惠州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由于被执行人中铁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惠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惠州中院于2016年5月10日立案执行。
立案后,惠州中院执行团队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利用广东高院执行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查询。通过实时跟踪银行查询结果,执行团队得知被执行人在广州市两家银行的四个账户中共有存款300多万元,随即于第二天分别到两家银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时控制了财产。
在掌握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后,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告知执行情况。当得知法院快速采取执行措施后,代理人连声称赞执行法官工作高效。由于本案控制的四个银行账户是被执行人存放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的账户,对被执行人震慑效果明显。被执行人综合考虑了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主动向惠州中院提供其在海口市另有银行存款,而且足以履行本案债务,请求法院扣划其在海口的银行存款,并及时解除对广州四个银行账号的冻结,以便企业能够正常运作。
为尽快实现当事人债权,执行团队又迅速奔赴海口市扣划了被执行人存款。由于扣划的存款已满足当事人的债权,考虑到被执行人已经配合执行,为不影响该企业的正常运营并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及时发放,执行团队又马不停蹄地再次前往广州解除对被执行人账号的冻结。执行款项扣划到法院专项账户后,执行法官迅速引导申请执行人提供领款手续资料,及时将全额600多万元执行款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至此,一起较大金额的执行案件立案仅一个月左右,申请执行人就顺利领到了全部执行款。
惠州中院执行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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