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撤销市级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窗口的通告

2017年6月19日10:10:36规范性文件4,004字数 682阅读2分16秒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撤销市级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窗口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7〕72号)的要求,我市失业登记(gz1131005)和就业登记(gz1131006)事项将直接下放至各区。为方便广大市民和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起,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业务统一由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越秀区东华南路148号、越秀区梅东路28号以及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278号)将不再对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业务。

二、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地址 联系电话
1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北路107号后座2楼 88900160
2 海珠区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之7 84399730
3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南路20号 81838297
4 天河区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 37690371
5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 26091833
6 黄埔区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82376200
7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84692962
8 花都区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15号 86811651
9 南沙区 广州市南沙区内镇街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受理 34689091
10 从化区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2号 87961451
11 增城区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 82753278
12 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 8255441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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