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6:房贷没还完可否拿回房产证?

2017年10月9日17:17:22房产案例2,544字数 1229阅读4分5秒

案例

很多购房的市民都认为贷款买房后,房产证或被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或存放于开发商、银行手中,当购房人全额付清银行贷款后,这些单位才会将房产证交还给购房人。其实很多市民可能不知道,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没必要。

日前,家住某小区的陈先生咨询:“近日,小区业主群里有人专门为按揭没还清的业主代办‘大红本’,这个消息是真的吗?购房贷款未还清,真可以拿到房产证?”

陈先生说,他于2010年购买了该小区的新房,房屋交付已近5年,到现在因为按揭没还清,房产证一直被抵押在银行。此消息一出,小区的多数业主开始讨论了。为此,陈先生专门打电话咨询了这个代办者,此人自称自己有办法,但要收取两千元的代办费。

对此,某业内人士表示,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像陈先生这种情况,只要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但是现在代办《房屋他项权证》的中介很多,要看清中介资质,以免上当受骗。

据了解,为了防止借款人将该房屋重复抵押,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一般会将《房屋所有权证》予以“代为保管”或收回(但不注销),并在“他项权利登记”这一项载明设定的抵押权的时间、期限及权利价值等。市民如需房产证,可通过自愿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后就可拿到。

房子住了好几年,可因为按揭没还清,贷款银行一直“代为保管”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成了私底下不成文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贷款购房者只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后,《房屋所有权证》就应由房屋买受人收执。换句话说,就算按揭未还清,业主也可以拿到产权证。

陈先生得知此消息后,他来到贷款银行,要求拿回他的产权证,可被银行告知:贷款没还清,产权证必须作为抵押由银行保管。对此,陈先生十分不解。

案例分析

像陈先生这样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在将银行按揭贷款还清前,购房人拿不到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较为常见。和陈先生一样,现实中,大多数市民都不清楚详细规定,贷款买房就要拿产权证作抵押,已经成了大家默认的“规则”。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旧版的产权证因为没有设置他项权利栏,因此凡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的消费者,在未还完按揭贷款之前,其产权证一般是由相关部门统一保管。而几年前,国家统一了产权证的格式和标准,在新版的全国统一产权证上,设置了“他项权利栏”。这就是说,贷款购房者,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向抵押权人(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而《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

房屋所有权证书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后理应交还房屋所有人,房屋他项权证书由银行保管。

而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人在办理完抵押贷款后就没见过自己房屋的产权证。银行或其他部门抵押购房人的产权证书,可以防止购房人买卖房屋或将房屋再次抵押,进而损害银行的权益。

来源: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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