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9:租客被忽悠 房租变还贷

2017年10月15日14:05:33房产案例2,445字数 889阅读2分57秒

每年这个时候,广州将引来一大波毕业生与实习生,随着而来的是租房市场的火爆。谈及租房,就离不开房产中介,其中的乱象多如牛毛。这不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骗局,租客被中介忽悠,交房租变成了还贷,每月的租金实际上帮别人的贷款还息。

案例

租客陈某5月份通过一房屋中介租了一套公寓,租金按照行市“押一付三”。一个星期后,中介和公寓方通知,项目已经转手给某某公司,需要重新签订一份租房合同。

接着对方表示,为了表达歉意,新的租房合同将采取“押一付一”的形式收取租房费用。不过,房租要通过某款手机APP按月按时交纳。
虽然新合同中没有注明交费方式的条款,但是陈某并没有想太多,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供了一张银行卡相关信息,同时,拍摄了一张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在该APP上进行了注册。

后来,陈某在偿还老家房贷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有另外一笔贷款没有偿还,金额为32000元。这下子就让陈某纳闷了,这笔贷款从何而来,自己除了老家的房贷,平时连信用卡都不曾使用过。

思前想后,陈某打开了之前租房使用的APP查看,在个人账单里面,显示还有32000元“未偿还”。这样一来,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每月交的房租,实际是在这个平台上贷款产生的每月利息。而刚好房租的交付形式与还息的形式类似,陈某这才知道上当受骗,当了冤大头了。

业内人士表示,这里的门套不止于此。

一方面,通常这类平台给出的最高额度是一年房租,这个骗局相当于说房屋中介得到了一定额度的现金套现。另一方面,即使是租客真的租满了一年,且按月交付了所谓的“租金”,在这里面还是要承担更多的损失,这部分损失来自贷款利息。此类骗局通常是平台、中介、公寓联合演戏,然后把贷款一年房租等额的本金所需的每月利息加到“房租”里。

而对于租客而言,除了金钱的损失,还有更加严重的危害。

首先,在有网络平台贷款未结算清以前,各大银行是不会为该客户发放新的贷款;其次,对于逾期交租或合同租期未满而退房的租客来说,相当于是贷款“逾期还款或未还”,这将导致个人信用污点。

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条款,房屋中介和网贷平台此举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属于违法行为,陈某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

来源: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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