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资金来源承诺书
说明:根据《广东银保监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强化综合治理 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粤银保监发【2021】27号)的要求,需要购房人作出以下有关首付款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 本人此次购买物业地址位于 的房屋,首付款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首付款来自融资机构借款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各类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或大额信用卡业务提取资金等方式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本人对该首付款来源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本人保证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上述内容完整、真实,没有虚假陈述或重大隐瞒。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