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关于武江桥禁止摩托车由东向西通行的通告

2015年11月26日13:02:03地方法规4,786字数 219阅读0分43秒

为缓解武江桥交通通行压力,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武江桥摩托车通行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武江桥禁止内燃、电力驱动的两、三轮普通(轻便)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二、本通告自2015年12月21日起实施。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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