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白皮书)全文

2016年3月15日14:10:16强制执行27,152字数 20489阅读9分37秒

四、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和推动其常态化发展,集中解决执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定期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2013年12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各地法院狠抓落实,通过借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辟从优先立案到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和用足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追究刑责等强制手段,加强财产调查,提高执行效率,执结了大量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5.74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9.51亿元,司法救助1.22万件1.41万人,救助金额达1.37亿元,案件执结率为85.73%,标的到位率为65.35%。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长效机制。2015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春节前后加大对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的通知》,全国法院在一个月内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64亿元,发还农民工1.95万人。2015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下发《关于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并强调要求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把功夫用在平时,逐步改变每逢年节要靠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突击解决问题的状况。各地法院迅速行动,截止到2016年1月15日,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万件,执行到位约20亿元,司法救助1万余人,救助金额1.7亿元。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累计发布17起涉民生典型执行案例。重庆法院连续三年开展“迅雷”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累计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8667件,执行到位2.54亿元。河北法院仅在2015年12月内,就执结小标的和涉民生执行积案4489件,执行到位金额1.54亿元,救助321人,救助金额794.51万元。

(二)持续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部署,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各地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通过定期通报、发出司法建议、加大沟通协调等多项措施,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专项积案清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013年底共清理了99.38%的积案,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不断探索构建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与中央政法委定期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每半年统计一次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出通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二是重点督办跨省案件。对部分跨省的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协调力度,专门立案督办并与综治考核挂钩,督办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三是与中央文明办联合督促履行义务。2015年初,根据《关于请中央文明委委员审阅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的函》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地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涉执行案党政机关主动履行义务,推动形成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党政机关不得参评文明单位的硬性工作要求。随着法治意识提高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数量逐渐下降,绝大多数地方未出现新的执行积案。广东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领导,采取法院主办、政府协同的举措,由广东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约谈欠债地区党政主要领导,清理了占全国一半金额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

(三)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为进一步摸清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底数,确保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逐步消化解决各类执行积案,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7月开始,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核录案件信息。核录范围为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2007年以来已录入的案件,即系统中“案件管理”模块的已有案件。要求对当事人身份、金额、结案方式等信息平台要求的指标逐条一一核对,对错录的案件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数据准确,信息真实。二是补录案件信息。要求对尚未实际执结的已立案但未录入系统、未立案亦未录入系统的两类“体外循环”的案件进行补录,确保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各地法院认真落实相关部署,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齐心协力,全面完成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1172.13万件案件重新进行核录,更正、补充了这部分案件的信息资料。另外新录入200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执行案件483.21万件,补录入2007年1月1日前立案但未执结的旧案以及当事人于2013年7月31日前申请执行但未予立案的体外循环案件共170.91万件。

(四)开展打击拒执罪联合专项行动。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各地法院在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下,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截止到2015年6月专项行动结束时,各地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线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人民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807案864人。同时,各地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5.58万案5.85万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35万案4.6万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23万案1.25万人次。2015年7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启动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30分》《今日说法》《热线12》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栏目对专项行动连续报道,数十家新闻媒体予以转载、全面跟进。各地法院根据方案开展同步宣传,累计发布典型案例1000余件,营造出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社会反响强烈。为建立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的模式,使打击拒执罪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更加便捷高效地开展。江苏、浙江、甘肃、黑龙江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或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配合协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北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均与当地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在督促被拘留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方面取得突出成效。2016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6起适用自诉程序判处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陈庚华律师声明:本站为方便群众、法律同行获取而发布的仲裁委、法院、看守所等机构联系地址电话可能不能实时更新,敬请谅解。除非特殊声明,本站文章收集于网络,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