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必阅】企业劳动用工成本、风险有哪些

2014年9月1日22:43:42企业专题7,9542字数 2272阅读7分34秒

前言

近年来,国家、地方层面对大众创业给予了较大力度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以鼓励更多创业者发挥特长、带动就业,促进地方、国家经济的增长。劳动用工作为一个企业的重要成本,陈庚华律师认为,每一个创业者都应当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用工方面的规定,否则,一旦发生风险,将使一个创业初期的企业遭受沉重的打击。

注:本文限广东地区参照使用,其它地区参考使用。

 

一、劳动用工直接成本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就是“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三者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后二者由用人单位缴纳。

即使劳动者同意不购买或强烈要求不购买,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否则,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因此所造成的社保待遇损失。

法律链接:《社会保险法》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就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法规规定的比例缴纳。

法律链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法定节假日

现行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11天,劳动者在这11天不用上班,用人单位也需要照常发工资;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则需要额外支付3倍的工资。

法律链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四)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资都会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表面上看似对企业无影响,实际上这会影响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最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降低用工成本,一般的企业都会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就意味着企业加班费成本的升高。

法律链接:《最低工资规定》

 

(五)非因工负伤或患病

员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需要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

法律链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六)非因工死亡

员工非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部分或全部非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链接:《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七)“认定工伤、视为工伤”中用人单位难以控制之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视为工伤”中的多项情形是用人单位难以控制甚至是无法控制的,仍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八)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职业病是否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给了肯定的答复,在实践中已经有不少的判例。

法律链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九)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加班时间、休假时间、工资(生育)待遇、哺乳假的义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义务。

法律链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十)某些情形劳动合同自动顺延

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顺延至劳动合同终止或相应情形消失。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

 

(十一)某些情形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六)之规定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

 

(十二)某些情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

 

(十三)假期类: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看护假

对于符合休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看护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休假期间支付足额工资。

法律链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四)高温津贴

对于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在法定月份(每年6月至10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法律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十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于未招用相应比例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每年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链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

 

二、劳动用工管理成本、风险

(一)不得在法律规定外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专项培训、竞业限制外约定违约金,且对违约金的数额约定加以限制。

 

(二)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或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保证证、不得罚款,这间接上增加了用人单位对部分岗位、人员管理的风险、成本。

 

(三)人力资源文件材料、证据管理风险

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员工名册、考勤、工资表等其它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管理不善,会导致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风险。

 

(四)财务纳税管理风险

社保缴纳、个税申报、公积金缴纳、发工资等,都需要有良好的财务制度、操作流程,否则,可能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例如,财务管理过程疏忽导致的社保未及时缴纳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的风险。

 

三、小结

创业者在衡量了劳动用工成本、风险和其它相关运营风险、成本后,最大限度地筹集创业资金,陈庚华律师相信,只要企业经营管理得当,企业都将会迅速发展。

 

本文为陈庚华律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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