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10家手机店上黑榜 涉及有意隐瞒和消费陷阱

2016年7月29日12:35:00消费维权来源:东莞阳光网3,760字数 509阅读1分41秒

涉及商家有意欺瞒和设置消费陷阱

今年上半年,塘厦镇消委会共接各类投诉393起,其中手机投诉160起,比例高达40.7%。其中塘厦有十家手机店被投诉116起,占手机投诉的72.5%。而这些有关手机投诉中,多半涉及商家有意欺瞒,设置消费陷阱,使购机者利益受损。

据了解,手机投诉主要涉及四大类主要问题:

一是低价诱你上钩,经营方以体验价、优惠价等吸引消费者购买,在交付体验价后,经营方提出需分期付款。

二是花言巧语哄你换杂牌机,消费者在选定手机付款后,经营方才表示该手机系统不稳定(闪屏、卡机等),为其更换杂牌机。

三是交了钱后才告诉你是合约机,经营方在销售过程中不会提及该手机为合约机的情况,在消费者付全款后才提及此问题,要求办理套餐(分期付款的方式)。

四是以上三点捆绑出现,分期付款合同上的手机型号与经营方提供的手机不一致。就是说合同上写的是最初你想买的手机,但是交钱后,也许你被哄着换杂牌机等等,拿到手是另外一款手机,跟合同上的不同。

被投诉最多的十家手机店分别是,全讯通讯有限公司、尚讯通讯有限公司、睿安通讯有限公司、勇利通讯有限公司、米系列通讯器材店、合讯通讯有限公司、台讯通讯有限公司、新塘通讯、明辉通讯经营部和勇士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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