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人口信息

2025年5月27日12:44:21机构联系168字数 1243阅读4分8秒

一、受理范围

(一)办理对象

企业、部门

(二)办理范围

广东省户籍人口

(三)办理条件

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可申请查询广东省户籍人口简项信息,但不能查询其家庭成员信息。已注销的户籍人口信息不提供查询结果,申请人需前往原户籍注销地公安机关核实。

二、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律师执业证。

2.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3.当事人或委托单位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委托的提供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按要求填写的《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

(二)注释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介绍信、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三、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四、办理程序

证件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当场出具。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也可直接到业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现场取号不限额。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

南海分局、顺德分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办公时间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二)线上办理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1号)

(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的通知(广公治字[2016]619号)

八、咨询监督

(一)网上咨询网址

微信公众号:佛山12345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二)电话咨询

12345

九、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单面A4打印):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对应事项下载。

2.查询人到受理单位服务窗口或网上提出查询申请。

3.查询结果统一加盖“佛山市公安人口信息查询服务专用章”。要求查询申请人在《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签收;没有查询结果的,受理民警应口头告知查询申请人,不提供相关证明,并在《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签收情况中备注。

4.查询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信息的,一经查证属实的,将情况通报给查询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单位主管部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其他说明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委等国家机关单位因侦查办案等工作需要,可申请查询广东省户籍人口信息及同户(家庭户)人员信息,包含户籍注销信息,省外户籍信息不能查询。其余情况佛山市公安户政人口信息查询只能查询广东省内户籍人员信息,包含户籍注销信息;省外户籍人员信息不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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