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调整期间请严防各类诈骗

2017年1月7日13:44:17刑事诉讼2,9981字数 845阅读2分49秒

目前,我市正对社保养老金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多项社保政策进行调整,这期间也正是各类诈骗犯罪的高发期,市社保中心郑重提示,请严防以下诈骗行为:

骗术一:骗子冒充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用座机电话或电话录音告知您:“因养老金政策调整,您有一笔养老金补贴;或您工龄较长单独发放的额外补贴已到期;或您的社保卡账户过期或透支已被锁死导致养老金补贴无法转入;或您的养老金补贴金额较大,需缴纳手续费或个人所得税后才可发放等”,然后指引您电话联系某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办理。

防范提示:上述情况属电信诈骗,如遇到请切勿心存贪念,尤其是老年人士。因为社保待遇是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不会通过电话办理或要求当事人在电话里提供个人账号和密码,更不会收取手续费或个人所得税等。另外,相关社保新政的出台,人社部门会通过媒体、网络、社保经办机构及劳动保障信访窗口提前公布,如您对社保待遇标准及发放情况存在异议,或社保卡真出了问题,请拨打热线电话12345、12333咨询。

骗术二:骗子在酒楼、公园、社区或通过熟人等,得知您即将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不足15年,且不符合我市社保政策性补缴条件,便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政为由吹嘘他在我市或外地社保局“有路子”,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支付一笔“代理费”,即可帮您在我市办理社保一次性补缴,甚至可以在外地办理补缴后无障碍转回我市等。

防范提示:符合我市社保政策性补缴条件的应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无第三方可代办的相关规定,相关政策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信访窗口及人社系统官方网站进行了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通过第三方在当地或外地违法办理参保补缴的,同属社保诈骗行为,其行为不仅会被依法终止或取缔,第三方收取的高额“代理费”也将难以索回,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如您已参与其中,请主动到业务经办区社保中心或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配合整改,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从轻或免于处罚。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并符合奖励规定的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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