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珠海)

2020年3月31日22:32:15合同范本来源: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522字数 810阅读2分42秒

赠与合同

合同编号:( )

赠与人:(甲方):证件(照)号码:

□代理人∕□监护人:证件(照)号码:

受赠人:(乙方):证件(照)号码:

□代理人∕□监护人:证件(照)号码:

一、赠与房地产状况
房地坐落为    房地产权证号: 。(同时赠与多宗房地产的,请选择□具体房地产状况详见附件 1)

二、赠与与接受赠与表示 甲方与乙方系 关系,自愿将上述房产份额赠与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赠与的房地产已作了解,愿意接受上述赠与房地产份额。

三、房地产登记办理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四、税费缴纳 赠与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以下选项 :

1、赠与人在赠与房地产转移登记完成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2、赠与人赠与上述财产永不反悔,不得撤销。

六、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 份,赠与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转移登记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一份,其他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1:赠与房地产清单;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国有土地范围内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赠与。

二、本合同仅作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依据,合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与房地产登记机关无关。

三、合同内的空格部分由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不需填写的空白处应写无或直接划除,□为勾选项。

四、预留空白不够填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另立合同附件。

五、赠与双方可就水、电、煤气过户、房屋内物品移交等另行订立补充协议,无需在本合同文本详细列明,仅在第七条简单注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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