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主要服务内容

2020年6月15日08:17:18刑事诉讼4,495字数 5144阅读17分8秒

咨询、委托阶段刑事辩护服务内容

咨询

1.了解涉案罪名、咨询人与当事人关系

2.了解案件所处阶段、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日期

3.了解到案情况、同案人情况

4.具体法律方案建议上门面谈,确定面谈意愿

5.如上门洽谈,确定接待时间

接待

1.了解案件的诉讼进程,家属收到的法律文书情况

2.了解当事人的到案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3.了解案情,分析案件辩点

4.以文本形式讲解涉嫌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展示同类判例的量刑参考

5.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提供初步的法律辩护方案

6.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委托人疑问

7.出具刑事辩护服务价目表,确定委托意愿

办理委托手续

1.委托人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户籍信息页、户主页、委托人页、当事人页)

2.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三份

3.委托人与律师签署《刑事辩护委托授权书》

4.了解委托人先前是否已经委托律师,确定是否需要撤销先前委托的律师

接收材料

1.接收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接收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3.出具接收委托人材料清单,由委托人签名确认

会见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会见手续

2.制作会见笔录

3.进行相关法律检索,准备会见提纲

4.了解委托人需要转达的生活事宜

 

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服务内容

会见当事人

1.首次会见

1.1自我介绍,确认委托

1.2了解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

1.3了解当事人是否实施或者参与了所涉嫌的犯罪

1.4了解当事人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1.5了解案情,通过询问理清细节

1.6听取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1.7了解立案、管辖是否合法

1.8了解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1.9了解抓获经过,查看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

1.10了解当事人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停止形态

1.11了解侦查机关讯问情况,查看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和辩解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反复的原因

1.12了解案件的查封扣押冻结情况,当事人是否在场并确认签名

1.13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取证以及侵占人身权利、诉讼权利的情况,告知诉讼权利

1.14以文本形式讲解涉嫌犯罪的法律规定和证据要求,展示同类判例的量刑参考

1.15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并向其提供法律建议

1.16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2.审查批捕环节的会见

2.1了解侦查机关讯问内容

2.2沟通新的情况,展示不批准逮捕申请书,听取当事人意见

2.3商讨审查批捕环节的辩护方案并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4确定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2.5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3.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的会见

3.1告知诉讼流程

3.2商讨下一步的辩护方案

3.3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

4.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当事人及家属需要安排会见,一般在三至五次

向委托人反馈会见情况

1.在会见后及时以电话/微信方式及时告知委托人会见情况

2.根据会见情况整理《会见情况概要》,书面形式反馈给委托人

出具法律意见

1.根据实际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

2.根据实际情况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与承办机关沟通

1.向承办机关提交备案手续

2.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包括罪名、案情、强制措施、羁押场所等

3.了解案件是否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4.反映当事人、委托人诉求

5.反映辩护意见

与委托人沟通

1.反馈会见情况,转达当事人生活需求

2.沟通工作进展,商讨法律服务方案

3.在审查批捕环节告知委托人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的确认意愿,与委托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4.根据会见情况及委托人需要安排沟通

其他事项

1.协助调解与取得谅解

2.如确定涉嫌犯罪,协助家属办理退赃、退赔

3.代理申诉和控告

4.其他当事人、委托人提出要求并与刑事辩护相关的事项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服务内容

会见当事人

1.审查起诉后的会见

1.1确认委托

1.2听取当事人对起诉意见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

1.3核对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辩解

1.4以文本形式讲解罪名及相关量刑规定,展示同类判例的量刑参考

1.5讲解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流程及当事人在该阶段的诉讼权利

1.6告知案件走向,提供法律咨询

1.7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2.阅卷之后的会见

2.1复制案卷文本材料,与当事人核实全案证据

2.2针对重点证据听取当事人辩解

2.3查看辩方是否能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2.4根据证据情况及当事人辩解出具初步的法律建议

2.5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疑问

2.6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3.出具法律意见后的会见

3.1告知撰写法律意见的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

3.2确定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3.3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咨询

3.4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4.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当事人及家属需要安排会见,一般在三至五次

5.如案件退查,根据补充的新证据情况安排会见

向委托人反馈会见情况

1.在会见后及时以电话/微信方式及时告知委托人会见情况

2.根据会见情况整理《会见情况概要》,书面形式反馈给委托人

阅卷

1.及时联系案管中心或案件承办人,预约阅卷方式及阅卷时间

2.递交委托手续,复制案卷材料

3.了解承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制作阅卷笔录

5.在退查重报之后及时补充阅卷

调查

1.自行调查

2.撰写书面申请,向检察院申请调查取证

3.查看现场,核实情况

4.核实鉴定材料,请教专家

出具法律意见

1.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向承办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包括申请不起诉决定法律意见书、针对量刑的建议书、针对涉案金额的法律意见书等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取保候审申请、调查取证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各类申请书

与承办机关沟通

1.了解案件审查情况,可口头反映初步的辩护意见

2.向承办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进行当面沟通

3.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关注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关键节点

与委托人沟通

1.反馈会见情况,转达当事人生活需求

2.沟通工作进展,商讨法律服务方案

3.在阅卷并撰写法律意见后告知委托人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的确认意愿,与委托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4.根据会见情况及委托人需要安排沟通

其他事项

1.协助调解与取得谅解

2.如确定涉嫌犯罪,协助家属办理退赃、退赔

3.代理申诉和控告

4.其他当事人、委托人提出要求并与刑事辩护相关的事项

 

一审审判阶段刑事辩护服务内容

会见当事人

1.移送起诉后的会见

1.1确认委托

1.2听取当事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

1.3核对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辩解

1.4以文本形式讲解罪名及相关量刑规定,展示同类判例的量刑参考

1.5以图表形式讲解一审审判阶段的诉讼流程

1.6征求其对受理法院及承办人的意见,询问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和回避申请

1.7商讨初步的辩护方案,提供法律咨询

1.8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2.阅卷后的会见

2.1复制案卷材料文本,与当事人核实全案证据

2.2听取当事人辩解,针对重点证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2.3与当事人商讨是否提出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证人出庭作证、调查取证等申请

2.4提供法律咨询,商讨进一步的辩护方案

2.5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3.出具法律意见后的会见

3.1告知撰写法律意见的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

3.2确定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3.3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疑问

3.4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4.开庭前的会见

4.1进行庭审辅导,告知庭审程序

4.2提示在发问环节公诉人、辩护人可能问到的问题

4.3以文本形式帮助当事人梳理自己应发表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和最后陈述

4.4提示庭审可能出现的情况,告知其在庭审过程中的诉讼权利

4.5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疑问

4.6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5.宣判之后的会见

5.1征求当事人对判决书的意见,确定是否上诉

5.2听取意见后就其上诉问题提出建议

5.3如不上诉,制作笔录,由其签名确认

5.4如需上诉,则起草上诉状,由其签名确认

5.5另外制作书面文本与当事人签署确认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

5.6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

6.如案件延长审理或延期审理,根据新的情况安排会见

向委托人反馈会见情况

1.在会见后及时以电话/微信方式及时告知委托人会见情况

2.根据会见情况整理《会见情况概要》,书面形式反馈给委托人

阅卷

1.及时了解案件移送法院情况,联系阅卷

2.确认阅卷时间与方式,做好阅卷准备工作

3.提交委托手续,领取起诉书

4.复制案卷材料或补充阅卷

5.了解开庭时间

6.制作阅卷笔录

7.研究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判例

调查

1.自行调查

2.撰写书面申请,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3.查看现场,核实情况

4.核实鉴定材料,请教专家

出具法律意见

1.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质证意见、举证提纲、举证意见、辩护词等文书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取保候审申请、调查取证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庭前会议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各类申请书

与承办机关沟通

1.庭前了解承办人姓名、电话

2.提出庭前会议的申请,并参加庭前会议

3.庭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与委托人沟通

1.反馈会见情况,转达当事人生活需求

2.沟通工作进展,商讨法律服务方案

3.在阅卷并撰写法律意见后告知委托人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的确认意愿,与委托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4.根据会见情况及委托人需要安排沟通

开庭

1.开庭过程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发问阶段认真听取公诉人的发问,及时调整发问提纲

3.质证阶段针对证据三性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阶段发表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其他事项

1.协助调解与取得谅解

2.如确定涉嫌犯罪,协助家属办理退赃、退赔

3.代理申诉和控告

4.其他当事人、委托人提出要求并与刑事辩护相关的事项

 

二审审判阶段刑事辩护服务内容

会见当事人

1.上诉后的会见

1.1确认委托

1.2听取当事人上诉意见

1.3分析一审判决,商讨二审的初步辩护方案

1.4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疑问

1.5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2.阅卷后的会见

2.1复制一审案卷材料文本,与当事人核实全案证据

2.2听取当事人辩解,查看其是否能提供辩解的依据

2.3商讨是否提出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证人出庭作证、调查取证等申请

2.4提供法律咨询,商讨辩护进一步的方案

2.5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3.出具法律意见后的会见

3.1告知撰写法律意见的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

3.2案件不开庭的,告知当事人可以书写自辩材料

3.3案件开庭的,讲解庭审程序,进行庭审辅导

3.4确定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3.5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疑问

3.6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

4.宣判后的会见

4.1分析裁判结果,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4.2告知其如不服裁判结果,可进行申诉

4.3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

5.如案件延长审理,根据新的情况安排会见

委托人反馈会见情况

1.在会见后及时以电话/微信方式及时告知委托人会见情况

2.根据会见情况整理《会见情况概要》,书面形式反馈给委托人

阅卷

1.及时了解案件移送上级法院情况,联系阅卷

2.确认阅卷时间与方式,做好阅卷准备工作

3.提交委托手续,复制案卷材料或补充阅卷

4.了解案件是否开庭,如开庭,确定开庭时

5.制作阅卷笔录

6.研究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判例

调查

1.自行调查

2.撰写书面申请,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3.查看现场,核实情况

4.核实鉴定材料,请教专家

出具法律意见

1.撰写开庭申请书并提交承办机关

2.如开庭,按一审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包括发问提纲、质证提纲、质证意见、举证提纲、举证意见、辩护词等文书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取保候审申请、调查取证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各类申请书

4.如不开庭,向承办机关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

与承办机关沟通

1.庭前了解承办人姓名、电话

2.了解是否开庭,如开庭的话还需了解开庭时间

3.向法官提出当面陈述辩护意见的要求

4.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与委托人沟通

1.反馈会见情况,转达当事人生活需求

2.沟通工作进展,商讨法律服务方案

3.在阅卷并撰写法律意见后告知委托人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的确认意愿,与委托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

4.根据会见情况及委托人需要安排沟通

开庭

1.开庭过程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发问阶段认真听取公诉人的发问,及时调整发问提纲

3.质证阶段针对证据三性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阶段发表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其他事项

1.协助调解与取得谅解

2.如确定涉嫌犯罪,协助家属办理退赃、退赔

3.代理申诉和控告

4.其他当事人、委托人提出要求并与刑事辩护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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