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4 浏览次数:602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市以上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我厅对2018年原省法制办印发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现印发你们,供参照执行。
已经实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地方,以及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救济依法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情形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执法文书的救济途径告知部分作相应调整。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8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