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行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存量房房源核验工作规范 (试行)》的通知
京建发〔2016〕196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 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工作机制,统一工作流程,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根据《国土资源部...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员名册(共335家)
附件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员名册(共335家) 序号 名 称 会员等级 1 北京自如生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副会长 2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副会长 3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副会长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经营场所公示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8〕3号
京建法〔2018〕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哪些情形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才会产生退税?
哪些情形进行年度汇算才会产生退税? 答: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情形1:...
佛山:首次贷款还清才可申请二套
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佛房金管〔2020〕50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 佛房金管〔2020〕50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广东省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国务院《信...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

楼盘表业务流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
建房规〔2020〕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
粤高法发〔2020〕3号 为妥善审理涉及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指导原则 第一条 【审判价值导向】审理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应...
申请刑事赔偿的有关期限
申请刑事赔偿的有关期限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
申请刑事赔偿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刑事赔偿应当提交的材料 1、刑事赔偿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 2、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是受害人本人的,提交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赔...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
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 赔偿请求人申请刑事赔偿,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
刑事司法救助范围及申请材料
司法救助范围: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
民事行政申诉须知
一、民事申诉受理范围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
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如对不起诉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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