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网址大全

陈庚华律师 陈庚华律师

刑立方 | 劳立方 | 智执

  • >>首页<<
  • 法律法规
  • 刑事诉讼
  • 劳动用工
  • 仲裁诉讼
    • 劳动仲裁
    • 民事诉讼
    • 行复行诉
  • 强制执行
  • 法律文书库
    首页劳动用工裁诉案例第 3 页

    员工要求单位提供考勤记录以证明其加班未获支持

    摘要 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劳动者到达及离开单位的时间,提前打卡或延迟打卡考勤都不能必然得出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   基本案情 2011年3月,李某进入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工作...
    06月19日裁诉案例12,173加班费
    阅读全文

    单位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 员工索赔获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 (王颖瑛)  因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未及时开具员工离职证明,员工将原单位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员工的合理要求获得法院支持。 2011年4月,季某入职某科技公...
    06月19日裁诉案例7,082离职证明
    阅读全文

    佛山中院发布2015年劳动争议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某与佛山市南海中南铝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2015)佛中法民四终字第737号] 劳动者遭受职业病工伤后,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之外,还可以请求民事赔偿作为补充。用人单位所承...
    05月06日裁诉案例10,239
    阅读全文

    怀孕职工提交假材料请病假,被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介绍: 2010年6月12日,程某入职某商贸公司,双方签订了起止期限为2010年6月12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程某于2012年3月怀孕,并在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9月16日...
    04月28日裁诉案例10,277女职工
    阅读全文

    扣减女职工生育津贴,法院依法判决补足

    案情介绍: 刘某于2008年9月6日入职某汽车销售公司,任销售员,其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800元+考核奖金,公司为刘某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刘某在201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8108元。刘某在2015年2...
    04月28日裁诉案例9,235女职工
    阅读全文

    怀孕期间被降低工资,法院依法判决补足

    案情介绍: 2012年9月12日,孙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孙某的岗位为实验室研究员,月工资为6400元。2014年4月1日,孙某的月工资调整为8200元。2014年7月,孙某怀孕。2014年...
    04月28日裁诉案例8,692女职工
    阅读全文
    3

    文章导航

    1 2 3

    最新文章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现场阅卷联系电话:020-81600251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现场阅卷联系电话:020-81600251 10/22 564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档案室阅卷电话:020-37890967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档案室阅卷电话:020-37890967 10/22 9,148
    •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地址、窗口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地址、窗口 10/21 580
    •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10/21 1,506
    • 肇庆四会外嫁女起诉确认成员资格及主张分红案例 肇庆四会外嫁女起诉确认成员资格及主张分红案例 10/21 750

    热门文章

    • 1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档案室阅卷电话:020-37890967
    • 2法〔2026〕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3广州劳动律师分享:入职3个月内的员工患重病,用人单位可以补缴社保减少损失
    • 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使用人工智能(AI)辅助执业操作指引(2026)(试行)
    • 5广东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2026)
    • 6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银发〔2026〕171号
    •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8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服务AI应用操作指引(2026)(试行)

    热门标签

    高温津贴 职业病 生育保险 计算基数 工伤 最低工资 劳动能力鉴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社平工资 限购政策 房地一体 管辖 农业 规范性文件 失信被执行人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房产中介 索赔 监狱 住房公积金 司法鉴定 民间借贷 劳动仲裁 广州劳动律师 罚款 共有产权 外嫁女 经济补偿金 广州 人身安全保护令 农村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 女职工 分红 LPR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司法解释 医疗保险 劳动合同

    陈庚华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微信:13433995541

    执业证号:14401201310092160

    执业年限:13年

    执业机构: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

    劳立方 | 广州劳动律师 | 工伤职业病律师

    智执 | 广州执行律师 | 终本恢复执行

    刑立方 | 广州刑事律师

    陈庚华律师:13433995541

    粤ICP备16002900号-1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368号
    • 目录
    • 陈庚华律师

      本页二维码

    微信

    微信咨询

    QQ咨询

    1343399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