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不能以同时履行抗辩进行抗辩

2021年12月13日20:49:07执行案例5,855字数 178阅读0分35秒

同时履行抗辩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行使的权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双方当事人均承担相应的履行义务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将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方当事人担心对方不能对待给付的基础已不存在。在生效法律文书没有对履行义务附加条件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主张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予支持。

——(2020)粤执监10号,合议庭:杨明哲、张磊、李焱辉(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