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网址大全

陈庚华律师 陈庚华律师

劳动律师 | 工伤职业病律师

  • >>首页<<
  • 法律法规
  • 劳动用工
  • 仲裁诉讼
    • 劳动仲裁
    • 民事诉讼
    • 行复行诉
  • 法律文书
    首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实施意见(试行)-明府办〔2019〕31号

    (明府办〔2019〕3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
    11月06日规范性文件7,359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阅读全文

    广州出嫁女分红成功案例

    第一次一审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118民初7266号 起诉人:阮XX,女,197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增城区, 委托代理人:陈庚华,广东红棉律师...
    11月06日成功案例10,126分红 外嫁女
    阅读全文

    增城出嫁女分红成功案例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粤0118民初8402号 原告:阮XX,女,197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增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庚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
    11月06日成功案例8,758分红 外嫁女
    阅读全文

    最新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 02/08 360
    • 广东省劳仲委《关于做好因补缴养老保险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劳仲委《关于做好因补缴养老保险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 01/22 900
    • 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 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 01/21 492
    • 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202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130040元 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202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130040元 01/19 936
    • 关于涉广州国际生物岛民商事诉讼案件管辖权调整的公告   关于涉广州国际生物岛民商事诉讼案件管辖权调整的公告   01/12 520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离职前回款的销售提成应当发放 成功案例:代理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一审改判 成功案例:代理交通事故工伤劳动者胜诉 成功案例:劳动者因公司无法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获经济补偿

    热门标签

    工伤 住房公积金 生育保险 职业病诊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房地一体 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 索赔 失业保险 共有产权 工伤保险 罚款 外嫁女 职业病 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 限购政策 人身安全保护令 民间借贷 LPR 社平工资 计算基数 社会保险 监狱 司法解释 房产中介 劳动合同 高温津贴 司法鉴定 最低工资 医疗保险 劳动能力鉴定 加班费 失信被执行人 分红 规范性文件 陈庚华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定金

    今日推荐

    •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地址电话
    • 深圳罗湖区法院首次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一名逾期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处以罚款措施
    • 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员名册(共335家)
    • 东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金花派出所地址电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2004】民立他字第47号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国卫医发〔2016〕34号

    广州劳动律师 | 工伤职业病律师

    广州执行律师 | 智执 | 终本恢复执行

    小红书:陈庚华律师 | 抖音:陈庚华律师

    陈庚华律师:13433995541

    粤ICP备16002900号-1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368号
    • 目录
    • 陈庚华律师

      本页二维码

    法律咨询

    主题发布
    电话、微信:13433995541
    微信

    微信咨询

    QQ咨询

    1343399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