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白皮书)全文

2016年3月15日14:10:16强制执行36,288字数 20489阅读9分21秒

三、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执行模式重大变革

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借助制度优势和科技优势,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开创网络执行先河,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

(一)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早期开展网络查控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规范和推动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通知》,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201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正式开通,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该系统陆续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腾讯财付通、支付宝、京东金融等网络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中国银联等多个部门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等11类17项信息的查询。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约22万个,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覆盖其中的70%。全国3298家法院已使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占全国法院总数的90%以上。作为“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的补充,绝大多数高级人民法院都建设了辖区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不少地方还与公安、住房建设、民政、边防等部门实现了网络查控对接,有的法院还将查询从传统银行延伸至网络银行。依靠不断健全的“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各地法院完成了传统执行模式下无法想象的工作量。广东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2013年至2014年完成银行存款查控800多万笔,查控金额5166亿元。福建和北京法院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未实结旧案设置自动轮回查询,发现线索即恢复执行,福建法院2.4万件执行旧案因此得到有效执结。江苏法院仅2015年就累计查询2827.61万次,累计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5831.8亿元。浙江法院利用网络“点对点”查询机制,完成对历年程序终结执行案件的复查,查询到有效帐户27万个、金额20亿元,据此执结案件5万余件。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113.46万件执行案件进行财产查询,涉及130.7万名被执行人,累计查询到银行存款19132.62亿元;查询到存款后采取网上冻结的案件6.37万件,涉及6.61万名被执行人,冻结金额363.17亿元;冻结后实施网上扣划的案件3893件,涉及3965名被执行人,扣划金额3.09亿元。

(二)推动建立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初具规模。最高人民法院自2009年明确提出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意见以来,广东、广西等地法院率先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2009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挂牌成立全国首家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201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增设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明确广西、广东两地继续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增选北京、上海等16个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廊坊、辽宁沈阳等4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2014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加挂执行指挥办公室牌子。201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式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了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挥、协调、督办下级法院重大执行案件,组织协调跨省执行查控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执行法院还可以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向协助执行法院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实现跨地域间法院的协同配合、联合执行。各地法院普遍建成高标准的远程视频指挥系统,部署高清大屏系统及多媒体信号控制处理系统、互联网、移动4G对讲系统、移动录音录像终端等装备,对执行案件现场远程指挥、研判,并可与相关部门视频互联互通,统一调配执行力量。广西执行指挥中心2015年建成以来,利用指挥系统远程完成指挥现场搬迁等执行指挥任务达130余次,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案情研判200余次,解决案件1146件,实现了远程指挥系统应用的常态化。重庆和福建法院取消全案委托,依靠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开展事项委托,并建立受托事项督促办理机制,福建2015年全年办理网络委托事项300件。

(三)开发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阳光执行。从2013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之一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全力打造阳光执行,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详细规定执行流程公开的渠道和范围、职责分工以及责任考评等内容。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执行办案人员在内网办案系统进行网上办案,随着案件进程的推进,调卷、文书制作、送达等流程节点信息将自动通过网络向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推送。除此以外,当事人还可通过手机短信、12368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手机WAP、APP、微信等渠道获取案件流程信息。上海法院通过手机短信将执行立案、案件办理、执行结案等47个执行节点信息主动向当事人进行推送,仅2015年主动推送执行短信数量就达41.02万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的执行裁判文书以上网公布为原则,不上网公布为例外。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上网公布220.85万篇执行裁判文书,以文书公开倒逼文书质量,促进全国法院执行人员将被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提升业务素养、提升责任感的强大动力。目前,全国四级法院已基本实现有案必录、信息录入全面准确及时,切实落实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要求,实现执行各环节各流程节点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增进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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