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2279号

2017年11月1日10:39:06规范性文件4,241字数 542阅读1分48秒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推行使用《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引导租赁双方公正签约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17〕7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等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gzcc.gov.cn)或“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下载使用。

 

附件:《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印发

陈庚华律师声明:本站为方便群众、法律同行获取而发布的仲裁委、法院、看守所等机构联系地址电话可能不能实时更新,敬请谅解。除非特殊声明,本站文章收集于网络,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