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限购政策)
商品住房(一、二手房)购房新政策
限购时间:2017年6月1日起
限购区域:禅城区全区
购房条件:
1.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商品住房;
2.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且限购一套。
3.居民家庭是指夫妻双方以及未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子女可为一个单独家庭。
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
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限购情况一览表:(以政府公布为准)
区域 | 户籍 | 拥有住房情况 | 允许购房情况 |
禅城区全区 | 非本地 | 市内无房 | 可购买1套 |
市内有房 | 禁止购买 | ||
本地 | 市内无房 | 可购买2套 | |
市内1套 | 可购买1套 | ||
市内2套以上 | 禁止购买 |
限贷情况一览表:(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房条件:
1.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
主体 | 拥有住房情况 | 允许购房情况 |
境外个人 | 境内无房 | 可购买一套 |
境内有房 | 禁止购买 |
2. 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体 | 允许购房情况 | 规定用途 |
境外机构 | 境内可购买一套 | 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