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监狱会见须知

2020年6月27日22:46:47机构联系5,426字数 1489阅读4分57秒

广州监狱会见须知

  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监的实际,现将2020年会见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监区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一监区  

1、12、24

 
二监区  1、12、24
三监区 1、12、24
四监区 1、12、24
五监区 12、24
六监区 1、12、24
七监区 1、12、24
八监区 1、12、24
九监区 1、12、24
医院 7
监区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一监区    
二监区    
三监区    
四监区    
五监区  
六监区    
七监区  
八监区    
九监区    
医院    

会见登记时间:早上8:30-10:30,下午14:00-16:00,为了给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在押人员提供便利,监狱决定部分周末增设非工作日会见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表格所示。

二、会见要求

(一)罪犯每月只能会见亲属、监护人1次,会见的家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

罪犯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罪犯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籍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

(四)被严管、禁闭和隔离审查期间的罪犯,暂停会见。

(五)超次数、人数、时间的会见,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其它有利于改造的,经监狱批准,可以增加会见的次数、人数、时间及会见人范围。

(六)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1、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2、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3、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三、会见程序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登记处办理会见登记手续→寄存个人物品→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通过监门验证→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会见室会见。

四、顾送物品种类

顾送物品仅限于罪犯刑满释放所需衣物。会见时直接将顾送物品交罪犯所在监区的执勤警察。

五、投诉电话

(一)广州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 020—26093296;

(二)广州监狱矫正与刑务办公室020—26286064;

(三)广州监狱监察审计室 020—26285504;

(四)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驻广州监狱检察室020—26285006。

广东省广州监狱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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