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保卫战

2017年1月21日14:14:07劳工专题6,44518字数 1709阅读5分41秒

前言

国家鼓励生育二胎政策落地多年,未婚未育女性的就业形势愈加严峻,且不说“应聘被询问是否有男朋友、是否已婚、是否已育、是否有生育二胎打算”,即使未婚未育足够优秀进入单位,怀孕时,仍然可能被用人单位逼迫辞职。据我所知,即使是女律师、女法务,恐怕也难免遇到这类情况。

我接待过大量关于怀孕被用人单位逼迫辞职的法律咨询,也代理过数起女职工因怀孕生育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件,现将我处理这方面案件的经验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致胜核心:强大的内心、外部的支持
面对用人单位的刁难,怀孕女职工需要有强大的内心才能应对用人单位各类管理人员的脸色、小鞋。除了强大的内心,外部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总的来说,女职工在孕期最好能够得到以下几方面的支持:首先,是得到家人的支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多与家人特别是丈夫沟通,必要时由丈夫到公司出面沟通。
其次,是得到同事的支持。平时工作中处理好与同事之间关系,在怀孕时遇到用人单位的为难,才能得到同事的关心、安慰,甚至是维权时的一臂之力。

再次,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应对指导。

 

二、用人单位常见阴招损招

阴招一:口头告知:“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后果:如果你真的不去上班了,用人单位就当你旷工。你之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用人单位一方面可能会主张“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另一方面,可能会主张你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均无法证明解除原因的话,仲裁委、法院只能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应对:继续上班。如果公司注销考勤或不让进门,可以当即录像证明用人单位不给你上班并到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损招二:调岗、调薪

具体情形:直接调岗、增加工作量、调岗到新装修的工作场所、要求跑外勤、出差,调整工资福利待遇。

应对:视情况继续在原岗位、原位置上班。原位置已经安排他人的,到总裁、总经理、上级办公室上班。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可以提出异议,但可暂不处理。

此时用人单位若口头告知:“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应对见前述。

阴招三:架空职位

具体情形:通过架空职位、不安排工作内容,让女职工在岗位上度日如年。这种情形不仅怀孕女职工会遇到,通常一些公司欲辞退高管,也是用这招。

应对:继续上班,发微信、邮件要求单位安排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工作内容,录音录像证明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其他同事不配合自己的工作。

损招四:大声呵斥或通过别的手段施加心理压力

具体情形:用人单位老板等其他管理人员在开公司会议、日常工作中对怀孕女职工的工作点评时带有讽刺、侮辱甚至大声呵斥,要求女职工主动辞职。

应对:话不要往心里去,淡定地录音、录像,到人社局、妇联投诉,作为仲裁诉讼证据备用。

阴招五:以签订“在职三年之内不生育”或类似协议,或入职时未如实填写婚姻生育怀孕状况为由,劝女职工辞职。

应对:此类协议约定违法、无效,可不予理会、继续上班。

 

三、女职工应对绝招

绝招一:录音录像

劳动者作为弱势的一方,录音录像是我一向推荐的取证方式。此取证方式防不胜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强烈推荐使用录像方式。

建议将公司上司及相关人员的电话,设置成通话自动录音。

绝招二:将内含公司商业秘密、公司违法犯罪的录音、文件作为证据提交仲裁委、法院,逼迫用人单位和解。

绝招三:投诉用人单位未购买或未足额购买社保、公积金,投诉偷税漏税、举报控告违法犯罪。

 

四、向用人单位告知怀孕、请产检假、产假等假期

告知原则:1、不交原件;2、保留交接证据。

可能要提交材料:1、疾病诊断证明书(怀孕、预产期、生育);2、病历、病假单等。

告知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有拒收以上材料的情形,可采用微信、快递送达方式。

 

五、律师提醒、建议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委、法院会支持一定数额的孕期工资、产假工资、奖励假、哺乳假工资、赔偿金、产检费、生育医疗费等。

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给予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可以在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后考虑是否接受。

主要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广州市妇女权益保护法

 

本文为陈庚华律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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