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反预售合同的行为性质及赔偿范围

2020年5月2日11:37:55房屋买卖2,8901字数 212阅读0分42秒

开发商违反预售合同的行为性质及赔偿范围

江苏无锡中院判决陈荣根诉江阴兰星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前与购房人签订的具备主要条款的房屋认购书的性质仍为预约合同。开发商违反预约合同将房屋售予他人应向购房人赔偿机会损失,机会损失的范围应与开发商因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相对应。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11月15日版,案号:(2012)锡民终字第0024号,作者:曹海英、陈教智,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庚华律师声明:本站为方便群众、法律同行获取而发布的仲裁委、法院、看守所等机构联系地址电话可能不能实时更新,敬请谅解。除非特殊声明,本站文章收集于网络,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