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斯卡利亚大法官逝世

2016年2月14日12:02:27动态3,593字数 12708阅读42分21秒

作 者 | 何 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今早,美国各大媒体公布噩耗,并得到官方确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宪法守护者”之一,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突然逝世。之前一天,他正在西德克萨斯狩猎,这是他最喜欢的运动。当天晚餐时,他兴致很高,没有任何不适迹象。第二天早上,朋友们发现大法官未准时参加早餐,到卧室探望时,才发现他已驾鹤西去,享年79岁。

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发表声明:“我谨代表最高法院全体在任及退休大法官,沉痛宣布,我们的同僚安东宁·斯卡利亚逝世。他是一位了不起的法官,备受同僚尊敬和喜爱。他的去世,是最高法院,乃至他所忠诚效力的国家的重大损失。我们对他的妻子莫琳及全家表示最诚挚的慰问。”

斯卡利亚大法官是九位大法官中在任时间最长者,他的突然逝世,将给“跛脚鸭”总统奥巴马带来一个提名大法官的机会。在此之前,所有人都以为即将卸任的大法官,会是斯卡利亚的挚友、身患多种癌症的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可是,金斯伯格大法官或是因为对审判事业过于热爱,或是基于对民主党选情的极度自信,一直没有表露出任何辞职迹象。

相信在接下来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大法官的提名问题,将成为一个焦点话题,因为斯卡利亚大法官的席位实在太过重要。一旦继任者是一位自由派大法官,将极大改变联邦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格局。十几年来,自由派大法官的人数,将首次超过保守派,这对包括移民问题在内的一系列重大诉讼影响极大。然而,即使奥巴马觅得合适人选,参议院的共和党议员们也不会轻易让这位候选人通过。

无论如何,特立独行、才华横溢的斯卡利亚大法官已经离我们而去,作为一名同行和司法研究者,我亦在此对这位老人家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哀悼。现将一篇人物小传奉上,供大家对这位“司法天才”有更多了解。

特立独行的“喜剧之王”

“如果把思想比作肌肉,那么把最高法院开庭场景播放出来,斯卡利亚可能就是美国司法界的阿诺德·施瓦辛格,”专栏作家乔·摩根斯顿在1993年某期《花花公子》( Playboy)上这样描述,“当他聆听那些倒霉的律师陈述时,会抬头表露出要求出示证据的表情,或者在桌前像弹钢琴一样弹他的手指,弹钢琴是他在庭下爱做的事情。说话时,他会用食指向前猛戳,以强调关键字眼。”

“斯卡利亚大法官是最高法院里最自以为是的控告者、讯问者、阐明者或审理者——这要看谁会遭受他的炮轰了。”对于乔·摩根斯顿的描述,律师们当然深有感触。有律师形容斯卡利亚的提问风格:“就像一只大猫在把玩一个毛线团,一点点往外抽。”

斯卡利亚在法庭上收放自如,台下的律师们反而如履薄冰,他们总是困扰于斯卡利亚的盘问路数和那些逻辑陷阱。有一次开庭,斯卡利亚假设了一个案例,律师被问得措手不及,以“此案与在审案件无关”作答,结果被斯卡利亚顶了回来,他说:“不行!就算这个案子是假设的,我也需要你的回答!”对于律师们的洋相,斯卡利亚似乎也乐在其中。有一回,他对一名过于紧张、开庭时还要在一堆案卷里翻找辩护词的律师说:“我们慢慢等,要是你找着了,请喊一声‘Bingo’。”

媒体送给斯卡利亚的绰号是“喜剧之王”。不仅因为他在法庭上机敏睿智,总能令听众接连笑场。生活中的斯卡利亚,也是个妙趣横生的人。如果有人在报刊撰文批评他,哪怕只是街头小报,他也会给报社老总写信,指明哪些内容实事求是,哪些属于造谣诽谤。他在担任助理司法部长期间,曾经为一起小纠纷,跑到小额诉

讼法庭去打官司,把下级法官都吓了一跳。他不介意自己在公众场合被认出来,但需要确保自己形象无损。一次,他在华盛顿一家健身俱乐部健身,身边的一名律师觉得这个奋力运动的胖子看起来有点儿面熟,便问他是不是斯卡利亚大法官,他笑着回答:“不是,斯卡利亚比我本人要瘦。”他携全家去西部旅行,酒店前台职员看到信用卡上的签名,问他是否与最高法院某个家伙同名同姓,他反问:“这儿到底有几个安东宁·斯卡利亚?”

无论爱他还是恨他,所有人必须承认,安东宁·斯卡利亚是对当代美国法律影响最大的大法官。保守派视他为阵前猛将,敢想、敢说、敢干,更敢冲在最前面,为宪法原旨主义摇旗呐喊,文笔一流,言词犀利,逻辑缜密。自由派则视他为文化战争中的“十字军”,炫耀智识,仗势欺人,且冥顽不化,他们最担心保守派“再往最高法院安插一个斯卡利亚”,私下却感叹:“我们要是有自己的斯卡利亚就好了。”

文武双全的尼诺

斯卡利亚经常告诉别人,自己的姓应该读作Skuh-LEE-yuh。可是朋友都习惯直接叫他的昵称:尼诺(Nino)。

斯卡利亚是一个文雅的城市家庭的独子,1936年3月11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特伦顿。他的父亲是意大利西西里岛移民,从哥伦比亚大学拿到博士学位后,出任布鲁克林学院的罗曼斯语教授。在斯卡利亚心中,“我的父亲是一个远比我聪明,也更具学者风度的人”,“他面前总放着一本书”。

老斯卡利亚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翻译拉丁文时字斟句酌,惟恐与原意相悖。因此有学者分析,斯卡利亚后来力推宪法原旨论,坚持按立宪者原意解释宪法,很大程度是受父亲的影响。他的母亲是第一代意大利移民,也在学校任教。在郡里担任检察官的舅舅,则是斯卡利亚少年时代的偶像。

在纽约皇后区的埃尔姆赫斯特长大的斯卡利亚,是标准的模范生,从不迟到缺课,门门功课都得A。初中毕业后,他考上了位于曼哈顿岛的圣弗朗西斯·泽维尔高中。这是一所半军事化学校,斯卡利亚在这里接受着传统的天主教学校教育,要学4年拉丁文、3年希腊文。他告诉自己的传记作者琼·比斯丘皮克:“我在那里学到的是,不要尝试把你的宗教生活与智识生活分开,两者是不可分割的。”

繁重的学业并没有把斯卡利亚变成一个书呆子。他擅长弹钢琴,爱吹法国圆号,是校园军乐队的主力,并出任高中戏剧社社长。此外,他还是学校来复枪射击队成员,是一名好枪手。在2008年的“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中,斯卡利亚旗帜鲜明地捍卫公民持枪权,或许与这段经历有莫大关系。

年轻的保守派

中学毕业后,斯卡利亚进入乔治敦大学,并以全班第一的成绩毕业。1957年,斯卡利亚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一度担任《哈佛法律评论》编辑。在校期间,斯卡利亚就表现出鲜明的保守立场,时常质疑政府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正当性。

20世纪50年代晚期的哈佛,仍然深受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的司法哲学影响。法兰克福特曾在哈佛担任教授,1939年被罗斯福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他倡导司法克制主义,秉持中立原则,这些都是斯卡利亚后来奉行的司法态度。

1960年9月,斯卡利亚与哈佛同学莫琳·麦卡锡结婚,莫琳是爱尔兰裔天主教徒,他们的结合被父母称为“混合婚姻”。他们十分恩爱,很少争吵,婚后头19年里生了9个孩子。曾有记者很认真地问斯卡利亚,为什么会生这么多孩子?而斯卡利亚同样很认真地回答,“我是个纯正的天主教徒,所以不用避孕措施”。

斯卡利亚的孩子们长大后各有建树,两人成为律师,一人成为诗人,一位投笔从戎,还有一人成了著名牧师,不过多数都和他一样是保守派。现在,斯卡利亚与莫琳已经有了28个孙辈。

法学院毕业后,斯卡利亚在克利夫兰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很快晋升为合伙人。不过,他的执业律师生涯只持续了6年。1967年,斯卡利亚辞职赴弗吉尼亚法学院任教。1971年他成为尼克松麾下电讯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的法律顾问,处理有线电视工业的发展事宜,次年被提拔为独立研究组织“美国行政会议”(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的主席,并在那里工作至1974年。到了杰拉德·福特总统时期,斯卡利亚出任助理司法部长,执掌法律顾问办公室,这也是威廉·伦奎斯特出任大法官前担任过的职务。

“我又不是个政客”

1977年,斯卡利亚结束公职,先后在乔治敦大学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1980年,由于学术成就斐然,他又被聘至斯坦福法学院。里根出任总统后,本想任命斯卡利亚出任首席政府律师,几经权衡,最终决定将他送入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

4年上诉法官生涯,斯卡利亚撰写了近百份判决意见。他的判决意见文风以浮华著称,遵从宪法原旨主义,严格按文本解释宪法。他经常说:“我才不相信什么活的宪法,这份文件世代相传至今,有人说它是死的宪法,而我更愿称它为一部历久弥新的宪法。”

在上诉法院期间,斯卡利亚信奉分权原则,认为司法分支应恪守本分,尊重行政分支的权力,而非随意冒进,越俎代庖。与此同时,他反对种族平权政策,不赞同给予少数族裔太多优惠。他还质疑最高法院认可的隐私权,否认堕胎权与同性恋性行为的合宪性。

斯卡利亚的表现备受保守派青睐。当时,共和党正考虑提名谁进入最高法院。白宫一位官员接受《新共和》杂志采访时说,提名斯卡利亚出任大法官,在政治上绝对是“一记全垒打”,“尼诺将成为最高法院第一个罗马天主教徒。他是9个孩子的父亲,热情洋溢,待人友善。每个人都喜欢他。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保守派人士。符合一切你所能想象到的条件!”

1986年,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宣布退休。里根总统宣布了接任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智慧过人、业务娴熟、正直忠诚、“审判席上的解释法律者,而不是立法者”。在司法部长埃德温·米斯的建议下,里根决定提名联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出任首席大法官,并提名斯卡利亚接替伦奎斯特。提名宣布后,有记者问斯卡利亚将如何应对参议院围绕提名产生的争议,斯卡利亚冷笑回应:“我没什么想法,我又不是个政客!”

结果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争议。民主党参议员们都把精力放在阻击伦奎斯特出任首席大法官上。当时共和党人已经控制参议院,与民主党参议员的人数比为53对47。民主党认为,斯卡利亚最多也就是伦奎斯特的小跟班,无法改变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干脆送个顺水人情。最终投票结果是98票对0票,连一张反对票都没有,斯卡利亚成为最高法院第一个意大利裔大法官。这些民主党的参议员们都没能预测到未来的斯卡利亚会成为怎样的狠角色。

“当代美国言论自由最危险的敌人”

早在20世纪70年代,斯卡利亚就成为白宫对抗媒体的中流砥柱,他极力反对国会颁布保护记者消息来源的联邦法律,在国会就是否需要强制记者核实消息真实性的问题作证时,斯卡利亚说:“我觉得这样做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他还告诉《时代》周刊的编辑,自己特别希望最高法院能够推翻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这可是20世纪关于保护媒体言论自由的最重要判例。

1974年,斯卡利亚会同白宫幕僚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副幕僚长迪克·切尼,游说福特总统以侵犯总统特权为由,否决国会提出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尽管这项否决后来又被国会推翻,但斯卡利亚与切尼因此成了患难之交。

美国媒体向来是自由派的天下,保守立场如此鲜明的斯卡利亚出任大法官后,很快成为自由派媒体攻击的活靶子。1985年,《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威廉·萨菲尔曾撰文抨击斯卡利亚,说他是“当代美国言论自由最危险的敌人”。

斯卡利亚与媒体的关系,也是剑拔弩张,他一度拒绝媒体在个人场合对他拍照或录影,态度强硬,“我要是不愿意,谢绝在广播、电视中说话是我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2004年4月,一名记者偷录斯卡利亚的演讲,被他的保镖强行没收录影带,险些酿成一场冲突,斯卡利亚后来还为此向记者道了歉。

最近几年,斯卡利亚接受了家人和好友建议,调整了对媒体的态度。他的儿女们认为,如果斯卡利亚“可爱的”另一面经常出现在公众面前,应该有助于改善他被“妖魔化”的形象。2008年,为了宣传与人合著的新书《办好你的案子:说服法官的技巧》,斯卡利亚破天荒地接受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老牌节目《60分钟》的采访,主动回应了公众对他的诸多质疑。

此后,他开始频繁参加公共广播公司和公共事务电视台的电视节目。在镜头前,斯卡利亚成功地重塑公众形象,人们发现,除了刻薄、保守,这位保守派大法官还有幽默、洒脱的一面。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各大网络玩具店中,以9名大法官为原型制作的玩具公仔里,“斯卡利亚娃娃”卖得最好。

“我是一个原旨主义者”

斯卡利亚2005年出席纽约市一个犹太人集会的时候,有人请他形容一下自己的司法理念,他回答:“我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我是一个文本主义者,我是一个原旨主义者,但我不是个傻瓜。”

“活的宪法”是沃伦法院时代的说法,意思是宪法的含义应当随社会发展、时代价值的改变而转化,甚至进化。斯卡利亚对这种说法厌恶至极。在他看来,法官判案,应当符合宪法文本的最初含意,也就是18世纪制宪先贤赋予宪法的含义,不应对宪法进行“扩张性”或“扭曲性”的解释。

换言之,什么都可以与时俱进,但宪法不可以!持这类想法的人,也被称作“宪法原旨主义者”或“宪法文本主义者”。

观点相左的人斥责斯卡利亚是“魔鬼”、“原始人”,“想把美国带回1789年的家伙!”斯卡利亚在牛津大学演讲的时候,曾经自我调侃,他说经常有人问他:“斯卡利亚大法官,您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原旨主义者的?”他感觉那神情像是在问:“伙计,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吃人肉的?”

也是在这次演讲中,他对听众说:“你们认为堕胎也是一项权利?那没问题。宪法虽然没有谈到这个问题,但是在民主社会,你们可以立法创制这项权利。这可以是项法律权利,但不能强行说它是宪法权利。宪法权利不能由法院说什么就是什么,甚至容忍人们杀死一个胎儿。宪法不是任人们变来变去的,它应当阻止改变,甚至延缓改变。”

对于公众的质疑,斯卡利亚认为,那是人们不理解他的哲学观,他不反对社会进步,但认为社会进步应当在民主基础上进行。他承认原旨论存在弱点,只是和非原旨论比较起来,它“更少一点邪恶”。

罗伊案的“天敌”

1986年9月26日,斯卡利亚宣誓成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就任之初,他的“宪法原旨主义”司法理念就非常明显,他支持死刑,推动宗教进入公共领域,厌恶种族平权措施,尤其反对堕胎行为。

若要选出斯卡利亚生平最仇恨的最高法院先例,支持堕胎的罗伊案绝对首当其冲。为了推翻这个判例,斯卡利亚锲而不舍。在1988年至1989年开庭期,审理韦伯斯特诉生育健康服务中心案时,斯卡利亚就强烈要求推翻罗伊案,禁止堕胎,但是中间派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却拒绝这么做。斯卡利亚在异议意见中痛斥奥康纳畏手畏脚,还逐个讥讽了各位多数方大法官。

1991年至1992年开庭期,斯卡利亚再次挑战罗伊案,这次是审理计划生育联盟宾夕法尼亚东南分部诉凯西州长案。结果他又被奥康纳、肯尼迪、苏特、布莱克门、斯蒂文斯5位大法官联合挫败,斯卡利亚只能在异议意见中谴责多数方“不依照宪法本意与法律传统实践断案,纠缠于理念偏见与道德直觉”。

2007年,最高法院审理“冈萨雷斯诉卡哈特案”( Gonzales v. Carhart)时,奥康纳已经退休,她的席位被保守派大法官萨缪尔·阿利托取代,斯卡利亚终于凑足5票,反对堕胎。虽然还是没能如愿,但最后的判决支持了联邦政府已经出台的一部限制晚期堕胎的法律。此案判决意见由肯尼迪大法官撰写,斯卡利亚加入了托马斯大法官的协同意见,认为单纯限制堕胎是不够的,堕胎权不是宪法权利,罗伊案应尽早推翻。

节节失利的异议者

黑人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1991年进入最高法院,成为斯卡利亚的坚强盟友。他们在80%的案件中都站在同一立场。他们两人都是原旨主义者,认为美国宪法应当是“色盲的宪法”,对黑人或其他肤色的少数族裔不应给予任何优惠,对同性恋、堕胎均持敌视态度。然而,整个20世纪90年代,保守派大法官表面上数量居多,但中间派大法官奥康纳、肯尼迪经常滑向自由派一方,斯卡利亚、托马斯的意见常常被压制。斯卡利亚的才华,多数情况下只能在异议意见中施展。

1996年,斯卡利亚在写给哈里·布莱克门大法官的信中说:“与已过去的9个开庭期相比,本开庭期的末段是我颇为气馁的一段时期。我开始重复自己了,而且看不到行动的实际效果。”当时,斯卡利亚仍处于边缘化地位,他在一份异议意见中怒气冲冲地说:“最高法院完全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日复一日,案复一案,为一个我根本不承认的国家设计宪法。”

尽管在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中,以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为首的保守派大法官们成功将小布什送进白宫,但胜利女神仍然没有青睐斯卡利亚。20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中以6票对3票宣布推翻1986年的鲍尔斯诉哈德威克案。肯尼迪大法官起草的多数意见申明,各州将同性之间性行为归罪的法律违反了宪法。多数意见还援引了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欧洲人权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判定北爱尔兰禁止同性之间性行为的法律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在异议意见中,斯卡利亚几乎是用文字向多数派大法官怒吼。他认为,既然大家是在美国社会的背景下讨论问题,就不该援引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导致国家对“卖淫、重婚、通奸、乱伦、兽奸、猥亵等行为完全失去规制”。

在美国各大报刊的漫画中,斯卡利亚经常是手扳电闸或站在绞架下面的形象。除了道德保守,他还是一位重刑主义者,认为只要符合正当程序,对任何人适用死刑都合乎宪法。不过,进入21世纪,保守派在死刑问题上仍然节节失利。

2002年,最高法院在阿特金斯案中宣布处决弱智者违宪。2005年,最高法院又在“罗珀诉西蒙斯案”中判定处决15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宪。由于多数方大法官再次援引了外国法律与判例,斯卡利亚在异议意见中愤怒地说:“最高法院对外国法律的关注不过是一个借口,目的是按照某些大法官自己的世界观改造法律。”他在意见结尾处警告:“与自己看法相同时就引用外国法律,反之则将其忽略,这不是理性,是诡辩!”

2007年,两名肯塔基州死囚提起上诉,请求最高法院判定注射死刑违反宪法第八修正案。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后,全国的死刑执行一度停止。开庭时,斯卡利亚急了,他告诉一名被告的律师,尽管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残忍与异常的惩罚”,但从没要求死刑必须没有任何痛苦。

当部分大法官提出将该案发回重审,检验注射执行的药物组合是否真有问题时,斯卡利亚几乎咆哮起来:“这是执行死刑,又不是医生会诊!被告把别人的命都要了,还有什么权利选取痛苦最少的死亡方式?宪法有哪一条支持这么做?”最高法院最终以7票对2票判定注射死刑不违宪,保守派扳回一局。

2008年,局势又峰回路转,最高法院在“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案”中宣布处决奸淫幼童者违宪,斯卡利亚加入了阿利托大法官撰写的异议意见。他认为,宪法第八修正案的含义一直是固定的,自由派大法官根据“变化的社会标准”或“举国共识”不断变化死刑标准,是对宪法最大的不尊重。

天下第一刀笔吏

“不包括宗教言论自由内容的言论自由,就像是没有王子身份的哈姆雷特,”斯卡利亚曾这样撰写他的判决意见。莎士比亚的台词也好,希腊悲剧的典故也好,他都能信手拈来,绚烂大气,独树一帜。斯卡利亚认为:“这样做可以令判决意见更有趣,更富感染力,吸引人们读下去。”

除了旁征博引,斯卡利亚最让人佩服的莫过于他的考据水准与缜密逻辑。在一起涉及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的反垄断案中,斯卡利亚认为政府无权规制AT&T,因为国会授权法案只允许政府“modify”有关规定,“modify”意味着“轻度调整”,而非大幅度的“变革”。

斯卡利亚引证了七本词典,从拉丁词根一直讲到现代用法。对方律师不服,辩称:大法官阁下,您引用的一本当代词典里,轻度变动(第一义)下面,就是重大改革(第二义)。律师还请来几位词典专家作证,多数专家认为,第一义是常见含义,但按照第二义理解也是允许的。他们还找出《荒原》作者艾略特使用第二义的例子。用意很明显:艾略特怎么说也是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难道他的英文会不如阁下?可斯卡利亚根本不吃这一套,照样判 AT&T胜诉。

2005年,奥康纳辞职,伦奎斯特去世,保守派的约翰·罗伯茨、萨缪尔·阿利托先后上任,原来的中间派肯尼迪大法官也全面右转。加上斯卡利亚、托马斯这对“金牌搭档”,保守派终于成为联邦最高法院的多数力量。在许多重要案件中,罗伯茨都会指定斯卡利亚撰写多数意见,斯卡利亚终于可以扬眉吐气。

斯卡利亚用笔老道。2006年的“赫德森诉密歇根州案”( Hudson v. Michigan),他寥寥数语便说明了案情:警察为搜查毒品、枪支,突袭了赫德森的家,在赫德森口袋发现毒品,在椅子坐垫边发现了“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这一句话足以勾勒出当时的险境:警察如果先敲门通报,再入室搜查,很可能丧命。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推翻了实行多年的“敲门通报规则”。

2008年的“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算得上大法官中保守派与自由派在智识上的终极对决,双方围绕对宪法第二修正案的解释,在判决意见中唇枪舌剑。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管理得当的民兵,乃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须,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为解释“民兵”、“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确切含义,大法官们旁征博引,在判决意见中引用了无数史学专著、立法记录和英文词典,范围从英语词典之父约翰逊编著的英文词典,到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注释》,还包括《韦氏大词典》。

斯卡利亚代表多数方大法官撰写的判决意见堪称他大法官生涯的巅峰之作,64页判决意见中有28页是在解读第二修正案的文本,几乎逐字逐句考察了这一条文的语词渊源。尽管他的立论和说理未必能说服自由派人士,但至少从形式上证明了宪法原旨论在持枪权争议上的胜利。

臭名昭著的猎鸭之旅

斯卡利亚的办公室简直是一个动物标本博物馆,墙上到处挂着他的战利品,最夸张的是一个硕大的驼鹿头。他中学时代的射击爱好,以打猎的方式持续下来,也让他惹上一桩大麻烦,成为华盛顿政治丑闻的主角之一。

斯卡利亚与迪克·切尼在福特时代就是好友,两人从2002年起便相约去野外猎鸭,可日子改来改去,2004年1月5日才得以成行。不巧的是,三周之前联邦最高法院刚刚受理一起案件。当事人之一就是时任美国副总统的切尼。切尼之前曾任一个能源问题特别工作委员会主席。一个名叫西耶拉俱乐部的环保组织怀疑该委员会与大能源公司有勾结,要求切尼公布全部工作文件与通讯记录。切尼以行政分支有保密特权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官司打了两年才到最高法院,偏偏撞上了这趟猎鸭之行。

由于连日下雨,空气潮湿,野鸭都躲着不出来,斯卡利亚和切尼几乎是空手而回。更糟糕的是,两人的行踪很快被媒体曝光,西耶拉俱乐部立刻申请斯卡利亚主动回避。美国法律对于最高法院大法官应在何种情况下从特定案件中回避,没有正式规定,从来靠大法官们自觉。尽管其他大法官也劝斯卡利亚回避,但他还是拒绝了这一提议。

被媒体与环保组织持续攻击数周后,斯卡利亚高调发布了一份公开备忘录。这份长达21页的备忘录就像一本百科全书,插科打诨暗藏玄机,里面引经据典,称“许多大法官被提名进入最高法院,恰是因为他们和时任总统之间的友谊”,还考据出“好几位大法官当年经常和罗斯福、杜鲁门一起打扑克”。

备忘录还附上了猎鸭之旅的详细账目,甚至包括斯卡利亚的个人花销,证明整个旅行他都是自掏腰包,没有用切尼一分钱。他后来将这个案子导致的争议称作自己大法官生涯中“最为自豪的”一刻,他说:“(应对)其他争议需要的是聪明才智,而处理这个争议需要的则是人格。” 猎鸭之旅也成为朋友们戏谑斯卡利亚的典故之一。

他的好朋友兼同事金斯伯格大法官在夏威夷的一次演讲中就曾提到,大法官们的新年团拜会上,有一道美味的鹿肉来自斯卡利亚的打猎战果,她语气平淡又不无调侃地说:“斯卡利亚大法官在猎鹿方面显然要比猎鸭成功得多。”

“那条叫斯卡利亚大法官的鱼把其他鱼都吃了”

斯卡利亚在保守派法学院中有许多忠实拥趸。20世纪90年代,斯卡利亚曾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发表过一次演讲。演讲结束后,一名年轻学生努力挤到斯卡利亚面前,他们有这样一段对话:“我用您的名字来给我的宠物鱼取名了。”“哦,你是叫它尼诺吗?”“不,我把它取名为‘斯卡利亚大法官’”。一位教授无意间听到这段对话,便问这名学生,是否也用其他大法官的名字来给别的宠物鱼取名。“没有,”学生回答,“‘斯卡利亚大法官’把其他鱼全都吃了(Justice Scalia ate all the others)。”

比喻也好,事实也好,这倒是生动概括了斯卡利亚咄咄逼人的个性。在联邦最高法院内部,没人愿得罪斯卡利亚。在判决意见中,他经常用“荒谬可笑”(preposterous)或“全无理性”(irrational)形容同僚们的观点。谁要是不同意他那原旨解释论的立场,他会直呼对方“白痴”(idiot)。

他曾批评布雷耶大法官的判决意见“完全胡说八道!”(sheer applesauce)在讨论一起关于种族优惠政策的案子时,斯卡利亚将种族平权措施比喻为“邪恶苹果的罪恶种子”,旁边的奥康纳说:“可是,尼诺,没有种族平权措施,我根本不可能坐到你面前。”但斯卡利亚根本不予回应。

除了判决意见中的书面批判,庭审过程中斯卡利亚也经常打断其他大法官的提问,质疑这些问题与案件是否相关。1993年,他在一次演讲中阐明了这种策略的“合理性”:“当我们碰到值得用头脑去思考的问题和想法时,我们就应当在那里停下来用头脑去思考它。糟糕的问题和想法应当被打回原形。”对斯卡利亚这类无礼行为,奥康纳有时被气得“暴跳如雷”,就连已故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私下都抱怨斯卡利亚有时“太过分”。时间长了,多数大法官都懒得和斯卡利亚计较,最多私下评价一句“尼诺就这个德性”。

更过分的是,斯卡利亚还有“文字洁癖”,乐于给其他大法官的判决意见或备忘录挑错。一旦发现错别字或文法错误,他就兴奋不已,马上去信纠正。1991年,哈里·布莱克门大法官就一份判决意见草稿征求斯卡利亚意见,斯卡利亚把草稿划得面目全非,圈出不少语法错误。布莱克门是谦谦君子,非但不怒,还专门致信感谢,可连这份致谢信也被斯卡利亚圈出了拼写错误退回来。

斯卡利亚把他跟同僚间的这种沟通称为“大法官英语协会”(The Chancellors English Society),还自任会长,完全乐在其中。他说,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鉴别和扑灭法律文书写作中出现的文盲现象和滥用新词的行为”。1994年,布莱克门宣布退休后,斯卡利亚在告别信中还忧伤地感叹:“大法官英语协会这下必须解散了。”

斯卡利亚在最高法院内最好的朋友是比他大3岁的自由派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他俩曾在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共事,都是歌剧爱好者。他们经常同去听歌剧,而且两家共度每个新年之夜。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在判决意见中激烈交锋。2007年,由于斯卡利亚在一起性别歧视案件中支持了资方,金斯伯格气得有好几天没和他讲话。

金斯伯格私下评价斯卡利亚:“我喜欢他。但有时恨不得掐死他。当然,与其他同事相比,他更能用他那迷人的智慧令我会心一笑,甚至大笑不已。总之,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内容,但喜欢他说话的方式。”而当记者问斯卡利亚,为什么能与金斯伯格保持多年交情时,斯卡利亚则说:“我向来对事不对人。好人一样可以有蠢想法。如果你不能把二者截然分开,去干别的工作好了,别来当法官,至少,不要在一个有诸多成员的合议庭内当法官。”

“打着红旗反红旗”

与罗伯茨、阿利托和托马斯这些保守派大法官相比,有学者认为,与其说斯卡利亚是一个死硬的保守派,不如说他只是一个坚决按原意解释宪法的原旨主义者,哪怕解释的结果是向着自由派一方。在许多情况下,斯科里亚的确能够把政治派系与司法结论区分开来,做出一些有自由派倾向的判决。

1989年最高法院审理焚烧国旗案时,中间派的奥康纳、自由派的斯蒂文斯都认为焚烧国旗违法,而斯卡利亚却站在自由派一方,认为焚烧国旗是言论自由的表达形式之一。他后来在一次演讲中说:“要是依我的性子,非把焚烧国旗那小子扔进监狱不可,但是,我必须尊重宪法原意。”他认为,按照原旨主义的解释,制宪者认为焚烧国旗的行为应当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

2001年的“基洛诉美国案”(Kyllo v. United States)中,警方利用热感成像扫描技术逐户搜查大麻的行为受到争议。首席政府律师提出,热感成像扫描技术只能感应热量,不能显示图像,更无法测出“亲密的细节”(intimate details),没有侵犯家庭隐私,所以不算宪法意义上的“搜查”。斯卡利亚主笔的判决意见反驳:“在家庭的神圣范围内,所有细节都是亲密的细节!”他宣布热感成像扫描属于“搜查”,应当接受合法性审查。

2009年的"梅伦德斯-迪亚兹诉马萨诸塞州案"中,斯卡利亚也站在自由派大法官一方,要求法庭科学家必须出庭作证,以免法庭证据陷入“被人操纵的危险”。

可是,斯卡利亚原旨主义者的身份,也屡受质疑。因为但凡涉及种族平权措施、校园祈祷、堕胎、同性恋权利以及持枪权的案子,斯卡利亚都会注入强烈的个人价值倾向。民主党认为斯卡利亚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伪宪法主义者”,共和党内部对斯卡利亚也有非议。他们认为,斯卡利亚越关注的案子,他越会忽略宪法原意。

现任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表面对斯卡利亚十分尊敬,却公开指责过斯卡利亚的宪法原旨主义。罗伯茨说:“我认为,制宪者使用诸如‘自由’、‘正当程序’以及‘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等可作宽泛性理解的语言,是因为他们已考虑到自己起草的文件将流芳百世。”

此外,罗伯茨上任后,对司法最低限度主义推崇备至,恰好与斯卡利亚热衷于通过宽泛判决解决所有问题的方式相抵触。最高法院之外,著名法官理查德·波斯纳曾将斯卡利亚在华盛顿持枪案中的意见形容为“虚假的原旨主义”(faux originalism)。宪法原旨主义的领军人物、前法官迈克尔·麦康奈尔,也牵头质疑斯卡利亚在宗教自由、种族平权措施方面的观点。来自阵营内部的批评如此强烈,斯卡利亚虽然从不回应,但也颇有些黯然神伤。

“大家好像没听懂我在说什么”

20多年来,斯卡利亚始终未能用魅力征服他的同事们,他的勇气也从没有成功转化为影响力与感召力。他曾对好友承认,自己已达到职业生涯的巅峰,是消停一下的时候了。他增加了外出演讲,尤其是对在校法学院学生的演讲,希望能以此影响下一代人对宪法的思考。

2002年,斯卡利亚曾来华访问,并受邀去某高校法学院演讲。应广大师生要求,演讲没有借助翻译,见到中国学生英文水平这么高,斯卡利亚一时兴起,脱稿发表了一番即兴讲话。演讲结束后,斯卡利亚对随行翻译说:“大家好像没听懂我在说什么,所以我提前结束了。”翻译问他的依据是什么,斯卡利亚笑答,别忘记我是教授出身,听没听懂,眼神就能看出来。

2005年首席大法官位置出现空缺时,曾有人建议小布什提名斯卡利亚,考虑到他年事已高,只能作罢。奥巴马执政后,如果斯卡利亚主动退休,显然会将一个重要的保守派席位拱手让给民主党总统。所以,只要身体不出现大问题,斯卡利亚想必会撑到共和党总统上台。

2008年,斯卡利亚曾对记者说,自己进入最高法院工作时,原本打算65岁退休,但一不小心就干到了现在。由于大法官退休后可以拿和现在一样的薪水,斯卡利亚调侃:“我现在完全是在免费打工。”

前些年,斯卡利亚的前法官助理们献给这位老人一幅油画。按照最高法院的传统,斯卡利亚过世后,这幅载有他肖像的油画,将被挂在院内墙壁上。

油画上,微笑的斯卡利亚身边放着四样东西:一本《联邦党人文集》;一本《韦氏国际词典》(第二版);一张与妻子莫琳的结婚照;还有一幅托马斯·莫尔的肖像画,这位英国大法官因坚持罗马天主教信仰而被亨利八世所杀,是斯卡利亚心目中的大英雄。这些物件,最为生动形象地概括出了斯卡利亚的经历、信仰、性格与理念。

别了,斯卡利亚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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