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男子8年前借50万 债主去世后辩称借条是假的

2016年7月12日16:59:04合同纠纷来源:南方日报3,560字数 822阅读2分44秒

8年前,韶关市市民钱华向老乡张国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给张国收执。张国不幸去世后,其妻林丽发现了借条,并将钱华告上法庭。钱华辩称,写借条的事实存在,但只是为“妻管严”老乡张国应付老婆查账而写下的假借条,实无借款事实。日前,韶关市武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支持了林丽的诉讼请求。

丈夫去世妻子发现遗留欠条 借款人辩称借条为假

原告林丽与张国是夫妻关系。张国去世后,林丽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一张被告钱华8年前向张国借款50万元的借条,由于钱华至今尚未归还,于是将钱华起诉至法院追讨借款。

在法庭上,钱华认可借条是其书写的,但辩称并没有进行实际交付,当时几个朋友一起出差,在酒席上张国声称妻子林丽很厉害,双方关系很紧张,提议让朋友帮忙写一份假借条,防止老婆查账,其出于朋友义气兼老乡关系,在酒后就答应了张国的请求,并按张国的要求写下了借条,而实际上并未收取分文借款。

案外有案:三角债间接证明有借款事实

张国的银行账号流水明细记载,在借款日前该账户转入170万元,随后支取了150万元,均存入了谢飞(现已失踪)的账户,谢飞与被告钱华分别出具了一份50万元的借条给张国收执。

另外,刘杰于2013年底起诉至武江法院,要求张国偿还借款170万,张国当时回复称该笔借款已用于与钱华、谢飞的合作投资。在诉讼过程中,刘杰向法院出具证词。

法院:被告的辩解令人难以信服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50万元借款是否实际交付。被告钱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退休前为金融从业人员,应当知道出具借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且张国账户的资金流动时间、地点与钱华出具借条的时间、地点吻合。其次,张国生前在刘杰向其催讨还款时,说明钱在钱华那里,而钱华亦认可刘杰曾向其询问过此事,间接印证了张国生前确认钱华向其借款的事实。

据此,武江法院认定张国已将50万元交付给了钱华,依法判决钱华向张国继承人林丽偿还借款。(文中人物为化名)

南方日报 记者/毕式明 李幔 通讯员/汪次安 朱琴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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