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府〔2016〕6号

2016年4月8日09:17:44地方法规103,8181字数 105105阅读10分11秒

第十四章 推进城乡互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以工带农,围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以缩小城乡差距为核心,完善城乡硬件和软件环境,着力提升中心镇、美丽乡村、城乡结合部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幸福村居,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

第一节 建设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

一、增强中心镇综合服务节点功能。(一)全面提升花都、增城、从化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产业发展、商业配套、交通设施、公共服务投入,提升以城带乡服务能力。(二)强化新塘、太平、鳌头、狮岭等17个中心镇节点作用,推进与完善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建设若干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引导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适度集中居住,成为城区功能的有效补充和农村地区的重要服务中心。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推进村庄规划实施,合理划分村庄“生活区、生产区、生态区”,加强分区、分类指导和用地保障,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美丽乡村由单村整治向连线成片升级拓展。(二)开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清拆村庄乱搭乱建,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开展省、市卫生村创建。(三)深化名镇名村创建活动,推进第二轮名镇名村创建,到2020年底完成3个名镇、100个名村建设任务。实施古村落修缮、保护、利用工程,彰显岭南乡村特色。保护村庄生态用地和农用地,形成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生态缓冲地带。

三、稳步推进“村改居”建设。(一)稳步推进“村改居”社区更新改造,建立企业、社区组织、居民家庭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二)将转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市政统一规划范畴,推动道路、消防、用电、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村改居”社区环卫管理,完善社区垃圾收运体系、公厕等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监管水平,着力解决“村改居”社区环境脏乱差现状和历史遗留问题。(三)完善“村改居”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来穗人员和房屋租赁管理。

四、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一)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地区延伸覆盖,加强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出行等公建便民生活设施配套。(二)规范建设行为,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三)强化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改善社区生活居住条件,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功能。

第二节 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一、加快建设连接从化、增城、花都、南沙的快速轨道交通,健全镇际快速经济干道,加快公路主干道市政化改造和农村道路覆盖。

二、加大对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规划新一轮村道建设,大力实施村道提升工程。

三、完善高压电网,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农村燃气供应管网,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推广和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四、集中整治农村污染面源,建设完成一批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处理等农村环境设施。

五、加快推进村民危破房改造、路灯、交通灯、绿道建设,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

六、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治安设施和信息化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公交车,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预期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推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一)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二)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推动市属公办名校以建设新校区、托管、建立学校联盟等方式与外围新城合作办学。(三)鼓励教师到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任教,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培训制度。

二、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水平。(一)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花都、南沙、黄埔、从化、增城等区延伸,推动儿科医疗资源向外围布局。(二)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实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中心镇卫生院为骨干、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三、建立覆盖城乡保障体系。(一)健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步调整机制,增强社会救助精确性。加强前置救助,探索实施支出性救助。(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四、建立城乡就业服务管理机制。对本市户籍居民城乡适龄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政府资助,帮助其实现技能就业。大力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技能晋升计划,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转移就业创业。

第四节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

一、创新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总结推广增城“下围模式”村民自治经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制度,以建设镇村村民议事厅为依托打造公开透明、民主公正的议事决策平台,推行“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实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推进乡村有效治理。(一)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构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新型农村治理架构。(二)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和农民生产生活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特大镇村社会管理平台,推动“镇—村”型农村社会管理向“街道—居”型城镇管理转变。(三)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

第五节 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一、积极发展农村经济。(一)加强财政、金融、科技支农力度,完善城乡对接的流通经营网络,支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转向发展“农业总部经济”,发展农业研发、农产品精加工和农产品流通。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公司,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二)积极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引导农民成立以土地、资金或产品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健全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一)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科技、农业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倾斜,加强对北部生态地区的生态补偿。(二)通过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入城落户,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不平等待遇,共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三)以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为保障,确保来穗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得到合理分担。(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大对北部山区贫困镇、贫困村2.8万人的贫困对口帮扶力度。(二)把全市贫困家庭纳入帮扶对象,对我市相对贫困人群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脱贫一批“五个一批”分类扶持贫困家庭。衔接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对生态特别重要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三)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包干参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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