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府〔2016〕6号

2016年4月8日09:17:44地方法规103,8241字数 105105阅读21分37秒

第六章 强化价值引领,构建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

 

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历史性交汇的机遇,更加注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促进产业集群集约集聚发展,形成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建设全省乃至华南地区产业新高地。

第一节 优质高效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城市高端服务功能,建设国家服务业中心。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左右。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一)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商务服务等七大生产性服务业。(二)精心打造沿珠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加快建设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民间金融街、琶洲国际会展商务区、荔湾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等珠江沿岸集聚区,培育壮大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开发区三大生产性服务业增长极,建成5个以上千亿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三)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剥离内部服务功能,组建生产性服务业法人实体,培育50家左右百亿级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形成资源集合、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转变。(一)制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把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二)加快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家政、养老等领域的关键标准制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三)扩大市场化服务供给,积极稳妥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积极发展教育服务业。

三、加快建设区域总部经济中心。(一)实施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本土总部企业,吸引更多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区域型总部、跨国运营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共享服务中心。(二)优化总部功能布局,做好总部集聚区的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建立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1+N”的发展格局,形成10个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区。(三)提升我市总部经济能级,推动本土总部企业开展跨区域投资和经营,吸引市外企业在穗设立区域总部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在穗设立事业部全国总部、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四)营造适合总部企业发展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一)立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模式和业态创新能力,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发机制。(二)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运用各种新技术改造提升商贸、饮食等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三)引导服务业企业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创新服务模式,通过跨界联动、业务流程再造等实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五、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一)强化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引导制造业产出服务化,实现价值链由制造为中心向服务为中心转变;鼓励制造业投入服务化,推进服务外包;鼓励跨区重组发展总部经济。(二)推动服务业细分行业跨界融合,推进服务业生产要素重组和资源配置优化。(三)强化服务业产业集群与城市“三中心一体系”功能协同提升,在中心城区和外围新城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业集群。

六、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一)逐步建立服务业领域平等规范、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有序扩大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度,积极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产业化,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二)借鉴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政策体系。

第二节 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优势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和《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推动制造业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高端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优化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与健康、能源与环保设备、轨道交通、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与卫星应用、都市消费工业等先进制造业,打造“四梁八柱”的制造业支撑体系,到2020年形成“54321”的千亿级工业体系。(“54321”千亿级工业体系:5千亿级产业1个(汽车)、4千亿级产业1个(电子信息)、3千亿级产业1个(石化)、2千亿产业1个(电力热力)、1千亿级产业2个(电气机械、通用专用设备),争取将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业,医药制造业打造成新的千亿级产业。)

一、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一)汽车产业:重点推进自主品牌轿车的研发、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及配套充电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建设广汽乘用车二期、广汽菲亚特第二工厂以及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东风日产第三工厂、花都新能源汽车电池厂、增城北汽华南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十三五”时期,汽车工业产值年均增长7%,到2020年达5000亿元,自主品牌整车年生产能力达70万辆。(二)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抓好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软件服务,推动广州科学城、天河科技园、黄埔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基地、花都高新科技光电子产业基地、广州集成电路设计基地等园区建设。“十三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8%,到2020年达4200亿元。(三)石化产业:重点优化石化产业链,做精炼油产业,做强精细化工制造业。“十三五”时期,石化产业产值年均增长5%,到2020年达3300亿元。(四)先进装备产业:重点依托龙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园、大岗重大装备产业园、番禺和花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广州数控和工业机器人产业园、广州飞机维修产业基地、黄埔智能装备产业园等若干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打造机器人和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先进装备制造业产值达2300亿元。(五)都市工业:重点发展智能家居、绿色食品、时尚服饰、文体用品等,鼓励企业运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技术升级改造生产装备,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创新水平。到2020年,都市消费工业实现产值超过3000亿元,建成国内领先的时尚服装基地、智能家居基地。

二、推进制造业与信息化、智能化深入融合。(一)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操作系统及其应用软件等应用示范工作。(二)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在汽车、电子、装备等领域实施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品)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与竞争力。(三)实施“互联网+制造”示范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面向产业链关联配套企业建设智能互联工厂,搭建制造需求与制造资源高度优化匹配的协同开发及云制造平台。

三、推动制造业服务化。(一)推动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品牌开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鼓励制造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二)发挥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装备企业以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为目标,做好技术支撑、工程总包、故障诊断、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等产业链延伸服务,实现从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三)支持制造企业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服务,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线定制、线上线下等创新模式。

四、提升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一)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获取境外品牌、先进技术、营销渠道等资源,鼓励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二)深化产业国际合作,积极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鼓励企业参与沿线高铁、港口基础设施、运河等项目建设,以“工程”带动产业和产品出口。(三)推动产业国际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影响和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

五、加大实体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一)整合现有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支持方式,发挥引导作用。(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通过进入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改制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四)强化用地支持,优化制造业用地政策,每年确保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用于制造业项目,对鼓励类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结合城市更新,鼓励中心区老工业园区提高容积率,实现活化利用。

第三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创新平台、示范工程及创业投资的支持。(二)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时尚创意产业5个两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三)实施新业态培育计划,制定服务业新业态企业认定办法,重点扶持发展个体化诊疗、机器人、可穿戴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增材制造(3D打印)等五大新兴业态。“十三五”时期,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到2020年达到4000亿元。

二、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一)大力推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智能交通、精准医疗、高效储能和分布式能源系统、高效节能环保、光产业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二)全市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改造、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财税扶持配套政策。(三)对符合建设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第四节 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一、夯实农业的基础地位。(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建一批优势农业园区(基地),引导蔬菜、花卉、水果、水产养殖等优势种养业成片集中生产。(三)挖掘乡村禀赋,深化“一村一品”建设。(四)发挥城市科研优势,大力发展种子产业。着眼城市整体需求,发展设施农业。(五)构建完善的扶持和保护机制,做大做强生态农业。建立碳汇、水土涵养、垃圾消纳贡献指标体系,实施生态贡献权补偿措施,逐步推动发展生态贡献权交易。(六)加大生态功能区域建设,带动生态农业发展。

二、加快培育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农村电商支撑体系,发展“互联网+农村购销”产业,提升农村交通通达水平,发展农村物流业。(二)建设特色农庄、主题农园、农活体验基地、乡村旅馆,串点成线对接重大旅游节点,发展依山临水阅林等乡村旅游业、健康休闲业。支持农家乐、渔家乐等行业发展提升,做好服务监管。(三)壮大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努力建设农产品优势品牌。(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稳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合作试点,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三、全力提升农业设施水平。(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二)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鱼塘建设。提升农村水利服务种养实效和防洪排涝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备耕路网建设。(三)推动服务农业生产电力能源网络建设,支持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实施装备改造升级。(四)完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提高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一)加强农业科技攻关,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二)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三)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整合我市科技资源,依托科研优势发展现代种业。(五)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济、管理、市场流通等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

五、构建多样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三)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五)拓展和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

第五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树立蓝色经济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发展格局。

一、优化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做强海上航运物流,升级海洋船舶工业,拓展军用舰艇、钻井平台、水下机器人等领域。

二、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以及海洋特色金融业,建设国家海洋科研基地和技术中心,搭建一站式产学研海洋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三、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区。以南沙新区为核心,与番禺、黄埔、海珠等区域互动发展,加强广州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广州南沙新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海洋综合服务与高技术产业、特色滨海旅游与休闲渔业、海洋总部经济与专业服务,打造一批海洋产业集聚区。

第六节 促进产业集群集聚集成

一、现代服务业以集聚区为主体形态。以2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依托,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城区提升商务楼宇综合功能,合理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和老厂房,着力打造总部、金融和科技集聚区。外围新城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加快建设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二、制造业发展以产业区块为主体形态。以工业制造、高新技术制造主导产业的95个产业区块为依托,重点加快以天河区东部、黄埔区至增城区南部先进制造业为东翼,以南沙区、番禺区临港制造业为南翼,以白云北部、花都区及从化区西南部制造业为北翼的产业集聚带建设,推动制造业企业由小而散向园区化、集群化发展。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推动旧厂房、零散工业和村级工业园区成片改造,大力发展工业总部经济、服务型制造业和都市工业。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基地为主体形态。以优化提升全市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为依托,中部着力打造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大力引进互联网总部企业;东部建设以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等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地;南部推进建设以南沙新区、广州国际创新城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基地;北部建设以空港经济区为重点的临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四、现代农业以示范园区为主体形态。以番禺海鸥岛现代渔业园区、增城小楼人家农民集约创业农业园区、从化万花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白云区空港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广州花卉之都现代农业园区等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推进优势产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重点“菜篮子”基地和特色产业板块集中。

第七节 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

(一)树立质量立市理念,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快建设公共检验检测与认证平台,打造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二)完善服务业标准化的激励机制,突出抓好商贸、会展、信息、物流、金融、科技、旅游、服务外包、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实施与推广,提高“广州标准”的国内外影响力。(三)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开展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广州产品质量竞争力。设立品牌培育专项资金,擦亮“老字号”,新增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支持企业培育国际品牌,推动“广州产品”向“广州品牌”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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