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府〔2016〕6号

2016年4月8日09:17:44地方法规103,9101字数 105105阅读15分15秒

第八章 全面深化改革,率先构建发展新体制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率先形成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第一节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加强政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各类政策必须服务于发展全局需要。(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镇)相关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执行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为原则,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实行市、区、镇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动态调整和监管制度,建立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全面取消非许可行政审批类别,依法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二)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公。(三)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严格履行承诺的办理时限。(四)以“多规合一”和优化审批流程为抓手提高规划协调和审批效能,构建和完善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统一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联动,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五)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施工商登记业务“全城通办”,改革居民办证“一卡通”制度。(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三、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一)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公布市政府各部门实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目录、具体规则和监管办法。(二)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需求为导向,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重组整合。(一)完善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实施“清单管理”国资监管模式。(二)全面推进并完成全部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强化监事会监督,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三)重点考核商业类企业经济效益,对公益类企业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考核。(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底提高至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28%。(五)通过结构调整、重组整合、资本运作、项目投资等手段,推动国有资本优先向重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保值增值。鼓励已上市国有控股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强国有股权流转。

二、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外资等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股份制经济,积极支持推动运营规范、实力较强的企业辅导改制,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推动非上市资产向上市公司集聚,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和主要形式。(三)试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四)健全公有制经济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和核准制度。

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消除对非公有制主体的差别待遇和各种隐性市场壁垒,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做好民营经济服务。(二)制定完善各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适时公布民间投资、工业、商业和基础设施领域负面清单。(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加快产权制度创新。(四)激发企业家精神,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第三节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完善以市场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一)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二)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深化电力、水、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三)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四)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五)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二、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一)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二)率先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逐步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统一、公平的土地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三)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四)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

三、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一)整合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信息资源,变单一执法为综合监管,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和联调联解机制。(三)推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依托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建立与港澳对接的调解机制,完善仲裁调解程序。

第四节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一、建设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一)完善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行业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二)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推动“信用广州网”升级改造成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南沙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平台。(三)构建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四)研究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工作。

二、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一)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加工应用,丰富信用服务产品供给,促进信用服务业机构集聚发展。(二)推动政府部门率先在社会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三)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作。

三、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切实推进政府、司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六大信用主体诚信建设,带动提升我市诚信水平。(二)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实施政府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依法提供“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弘扬诚信精神。(三)综合运用行政、司法、行业、市场和社会手段,强化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第五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创新政府投资管理。(一)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管理,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投资有效性。(二)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发展规划对政府投资计划的引导,滚动形成完善的投资项目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平衡统筹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体系,创新投资控制指标评价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三)优化公共资源竞争配置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提高和竞争公平。

二、完善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一)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公开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完成全市PPP项目梳理并建库管理。(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资产的整合优化,逐步实现相关资产的证券化。(三)完善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机制,实现政府投资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四)充分用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政策优势,积极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发债规模、发债范围等方面争取国家支持。

第六节 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一、调整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一)按照权责对称、合理分担、协调平衡的原则,推进事权在市与区之间的优化调整,科学制定市区两级政府事权清单,划分市区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二)制定强区的激励政策,激发区作为发展主体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各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健全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一)完善全口径的政府预决算编报体系,建立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资金预算的预算体系。(二)逐步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三)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并强化发展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逐步建立3年以上滚动式预算支出项目库,实现年度间财政资金项目安排的滚动式管理和跨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规模,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五)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一)加快建立“举债有度、管债有规、偿债有方、用债有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二)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第七节 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推进管理机制创新。(一)强化规划、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职能,优化管理资源配置,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二)构建权责明晰、管理科学的管理新体制,调动区作为发展主体的积极性。

二、加强专业化管理。(一)善于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益。(二)决策层面要科学缜密,坚持做正确的事;实施层面要提高执行力,确保把事做正确。

三、强化网络化管理。(一)强化网络思维,广泛深度运用信息化、数据化管理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加快实现从传统粗放管理向信息化数据化管理转变。(二)加强社会各界的协同与合作,确保城市的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环境系统和安全系统协调运转。

四、要推进精细化精益化管理。(一)增强任务观念、责任意识,培养各级公务人员精细的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效能。(二)实现任务分解具体化、工作流程程序化、绩效评价标准化,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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