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府〔2016〕6号

2016年4月8日09:17:44地方法规103,8981字数 105105阅读7分11秒

第十五章 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建设和谐包容城市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超大城市社会治理迈上新水平。

第一节 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水平

一、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完善公共服务型公共财政体制,通过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和就诊信息化水平、强化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补助等措施,切实解决市民关注的入托入学、就医就业、收入增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二、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在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导作用前提下,以需求为导向,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三、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均衡布局。统筹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强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完善城乡学校合作交流机制。新增医疗资源优先向郊区配置,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实施“一卡通行、一号接通、一格管理、一网办事、一窗服务”新型社会治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统一服务入口,加强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五、优化社会专项事务。(一)依法推进行政区划、行政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二)加强流浪乞讨综合治理和救助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三)推动殡葬改革。(四)积极推进广州市老人院扩建工程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做好社会收养工作。

第二节 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一)深化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出台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指导目录。厘清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机制。(二)充分发挥“一队三中心”在社区治理中的基础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慈善资源参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三)组织实施社区治理工程,建立健全社区协商平台,组织开展幸福社区提升计划,完善家庭综合服务模式,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区事务,深化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

二、推进管理服务重心下沉。(一)面向企业、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以区为主办理。(二)社会保险、公积金、房管等面向公民及个体工商户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下放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车管、户籍和出入境等相关业务及自助办理终端设备,原则上进驻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三、深化社区网格化治理。在全市一张基础网格的基础上,积极整合推动公安、安监、城管等专业网格与基础网格并网并格、互联互动,协同解决处置网格相关事件,实现城市管理处处有人管、出现即发现、发现即整治。加强重点地区和地缘性聚居、外籍人员人群管理。

第三节 增强社会自我调节能力

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健全社会组织效用机制,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工类和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社会监督。(二)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健全项目购买、岗位购买、定向委托等多元化的社会服务购买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跟踪,提高资金后续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规范体系,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标准、服务流程等实务操作指引体系,加强社工领军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逐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等福利水平。(四)完善“志愿时”综合管理系统,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化、网格化。

二、畅通诉求表达及矛盾调处机制。(一)健全社情民意收集机制,全面推行“两代表一委员社区行动计划”,增强居委会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畅通居民和政府之间的信息通道。(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证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居务公开,加强公众监督。引导公众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第四节 促进社会融合发展

一、开展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来穗人员市民化,推进来穗务工人员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二、实现出租屋规范化管理。

三、健全完善涉外服务管理工作联动机制。

四、健全军地协同发展机制,努力打造先进技术共享、基础设施共用、军民融合示范区,持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五、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少数民族来穗人口服务与管理。

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合理规划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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