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府〔2016〕6号

2016年4月8日09:17:44地方法规103,8801字数 105105阅读12分29秒

第十八章 节约高效利用资源,推动城市永续发展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切实维护水、土地、粮食、能源等资源安全保障,实施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增强对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一、高效配置土地资源。(一)实现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大改善民生设施用地供应,配合产业准入政策设置灵活土地出让政策及多样化供地政策。(二)加强产业用地与城市功能的空间协同,制定产业项目用地预评估和遴选制度,强化供后监管。试行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建、扩建产业项目进行供地前和投产后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机制。(三)激励低效用地加快再开发,着力盘活“三旧”改造用地、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限制土地等存量土地资源,有序推进城市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四)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实现集体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规范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严格落实耕地资源保护责任。

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一)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控制,科学制定区域容积率,优化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二)以“整体开发、完善配套、提升效益”的思路,有序推进重点地区土地成片储备开发,形成市、区合力推进土地储备良好机制,提升土地储备能力。(三)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以轨道交通项目TOD模式引导重点功能区、综合交通枢纽、重要公共中心节点土地综合开发。(四)建立由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和地下商业设施等组成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第二节 安全洁净利用水资源

一、完善供水保障体系。(一)着力调整水源供给结构,建成广州北江引水、北部水厂一期、牛路水库等饮用水工程,建设万绿湖引水工程,推动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及南沙万顷沙水厂建设。充分利用外调水,保障南沙等重点开发地区供水。(二)建立应急供水水资源调度机制,完成中心城区与从化、增城、番禺等区供水联网,逐步建立起全市分片联网、互为备用的一体化供水格局。(三)推进市内重要支流和城市水体水质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做好流溪河、增江、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等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全市供水安全。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在新(扩、改)建区实施雨污分流,实行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系统,加快生态调蓄湖、湿地公园建设,提高城市蓄水、渗水、排水防涝功能。(三)加强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完成对中心城区重点易涝区域排水系统改造,有效解决街区内涝问题。到2020年,全面建成主要江河防洪(潮)减灾体系。

第三节 构建清洁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

一、调整和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一)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实施煤电环保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淘汰分散式落后燃煤锅炉和落后机组,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按照“超洁净排放”标准推进本地骨干支撑电源建设。到2020年,电力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电力自给率力争提高到45%以上。(二)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利用。积极拓展天然气气源,统筹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建设,积极推进黄埔、花都、增城、广州开发区等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冷热电三联供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加快天然气工商业、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利用,着力增加天然气居民用户数量,完成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有条件的区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天然气年消费量力争达到60亿立方米,管道燃气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落实太阳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资源开展太阳能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开发风能和地热能。到2020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

二、加快能源配套设施建设。(一)建设广州南沙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及配套码头,建立和完善天然气多级应急储备设施体系,鼓励发展企业商业天然气储备。(二)推进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建设,提升主干管网接收输配能力和管道覆盖率。(三)加快推动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四)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配套热力管网建设。

三、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一)加强电网统一规划,合理分层分区,形成结构清晰、运行灵活、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网架结构。建设智能电网,提高电网效率和供电可靠性。(二)加强输电主干网架建设。适度超前做好全市500千伏、220千伏输电主干网架建设工作,满足大规模电力交换、电力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三)加快完善配电网和农村电网。重点推进外围新区及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老城区电网改造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保障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电力供应。(四)加强“西电东送”主通道建设,提高电力输送能力。到2020年,新建(扩建)变电站93座,新增变电容量2495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1850千米。

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一)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研究制定广州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广州开发区开展配电和售电改革试点,同步实施配电网升级改造。(二)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支持售电主体从单一售电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变,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和价格。(三)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电力、油品、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交易在内的能源交易,逐步向用电权、发电权、碳排放权、能源期货交易等领域拓展。(四)建设从化明珠工业园和中新广州知识城联网型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配储用一体化微电网系统,探索微电网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

五、加强能源通道安全保护。(一)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提升电网抗风险能力。(二)构建能源通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通道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节 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一、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落实督导机制,健全能源消费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标准煤以下,煤炭消费量控制在2395万吨以下,万元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至0.28吨标准煤以下。

二、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创新水资源管理模式和量化水资源管理体系,节约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底,全市可供水量74.9亿立方米,供水能力提高到1186万立方米/日,外调水量430万立方米/日,万元GDP水耗不高于35立方米。

三、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在全市建设用地1844平方公里总规模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追加建设用地规模供给量,保障重点功能区土地开发需要。到2020年,土地开发强度在28.2%以内。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适当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公共绿地,保障工业用地适度比例。

第五节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完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一)依托南沙和黄埔港区,按照“粮食专用码头+粮食加工中心+粮食物流园区”模式,构建多层次粮食市场交易平台。(二)推进粮食仓储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仓储体系。到2020年,新增粮食仓容100万吨。(三)大力培育粮食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南沙、东部等若干个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四)鼓励粮食企业与粮食产区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引导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合作,拓展“引粮入穗”渠道,提升粮食产销合作水平。

二、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一)全面落实市、区两级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建立健全储备粮政策体系,吸收社会优质资源充实储备力量,市本级粮食储备规模达到全市总规模50%以上。(二)加强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成1个国家级,5个区级粮食检验中心,构建“市—区—库”三级检测检验体系,强化第三方检化验运作机制,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安全。(三)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加强粮食储藏科技创新,促进绿色储粮技术应用,确保全市储备粮安全。

三、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一)构建可靠、高效的现代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完善粮情监测预警机制,新建50个粮情监测信息网点。(二)加快推进粮食应急网络建设,改扩建若干军粮保障中心,新建100个粮食应急保障网点。(三)定期组织粮食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状态下粮食保障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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