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府〔2016〕6号

2016年4月8日09:17:44地方法规103,9021字数 105105阅读6分56秒

第三章 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形成新的动力源和增长极

 

布局决定格局,格局决定结局。把城市功能布局和生产力布局结合起来,以发展新空间承载发展新产业,以发展新产业增强发展新动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和分工合理的推进实施机制,形成“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多点支撑”发展格局。

第一节 重点打造“三大战略枢纽”

一、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立足南沙新区、广州港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加快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升级改造黄埔临港经济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海洋经济,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环境,成为新一轮对外开放重大平台。

二、建设国际航空枢纽。立足空港经济区、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提高空港服务能力,加快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发展直接服务及依托航空运输的高端产业及临空经济,努力建成广州国家航空经济示范区。

三、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立足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民营科技园、黄花岗科技园、天河智慧城等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发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广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发展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经济,建设高水平大学,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打造国际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和国际新兴产业基地。

第二节 优化提升“一江两岸三带”

一、提升珠江经济带。着力推进经济带“一核、四段”联动发展。(一)“一核”要聚焦珠江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会展总部与互联网创新集聚区,高水平打造总部金融创新产业集聚发展核心区。(二)中段包括老鸦岗至广州大学城以西的珠江西航道和珠江前、后航道沿岸地区,重点建设越秀—海珠文化金融商旅区、白鹅潭经济圈、黄埔临港经济区、广州国际创新城、海珠滨水湾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南段包括珠江航道黄埔港至龙穴岛段沿江区域,建设国际物流商贸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区、滨江滨海生态旅游区和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四)北段包括流溪河岸线,做好环境影响评估,重点建设国家航空经济示范区、生态旅游产业示范区和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区。(五)东段包括广州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东江—增江组团,打造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提升珠江创新带。集中打造沿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天河智慧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南沙明珠科技城为核心的广州科技创新走廊,依托产业集聚、产业发展形成创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新载体,完善科技创新配套服务,形成若干产业创新链,发挥区域创新沿江带状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

三、提升珠江景观带。优化整合珠江堤岸、桥、树、天际线等城市景观资源,保护规划珠江江心岛,建设高品质生态文化旅游岸线,打造广州特色城市名片。以长堤为主体传承岭南历史文化,以珠江新城、琶洲、广州国际金融城为核心展示现代都市风貌,注重延续沿江优秀历史风貌和景观优化提升,着力建成丰富多元、凸显岭南特色的珠江滨水景观。以流溪河水田水乡、增江十里画廊和番禺海鸥岛为代表凸显岭南山水田园风貌,注重生态保护控制,依法整治违法建设和污染排放,保障生态廊道安全。

四、推进“三带”融合发展。(一)实施珠江沿岸整体规划,依托珠江黄金岸线和水系网及海港、空港、铁路港等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以重点功能区、产业集聚区承载产业集群、孵化器群、创新空间和生产生活服务要素,实现珠江沿岸组团串点成线、以线带面,整体提升功能布局和环境品质,建设精品珠江。(二)促进“三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经济带各重点功能区要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创新带要充分发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作用,经济带、创新带基础设施、城市建筑与景观带风格融为一体,充分展现国际大都市形象和魅力。

第三节 合理布“多点支撑”

一、推进重点功能区开发建设。(一)着力打造珠江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融合发展的黄金三角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科技型服务经济,打造形成广州总部、金融、科技集聚区。(二)彰显发展特色,加快天河智慧城、广州南站商务区、广州北站商务区、广州国际创新城、白鹅潭经济圈、白云新城、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新中轴线南段商务区、黄埔临港经济区、从化经济开发区等一批重点功能区开发,打造转型升级新引擎。

二、创新功能区开发体制机制。(一)优化国家级开发区体制机制,提升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增城开发区三大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水平。统筹开发区工业园、服务业集聚区、大型居住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套,提升产业能级,推进职住平衡,实现产城融合。(二)结合市级管理权限下放,积极推进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根据重点区域功能定位,健全对重点功能区的政策支持体系,在管理权限、用地、资金、项目、重大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三)建立全面反映重点功能区开发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差别化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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